中国宁波网记者 孙佳丽 通讯员 董楠 文/摄
记者从宁波海关缉私局获悉,宁波海关查获了一起走私毒品摇头丸案。
今年12月初,宁波海关缉私局接到线索称,一个通过快件渠道进境的境外包裹内可能藏有毒品。海关缉私警察迅速介入,成功抓获了前来快递柜领取包裹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被抓后,朱某当即供认自己为了吸食毒品,从国外购买摇头丸并利用快递走私进境的犯罪事实。
办案缉私警察当着朱某的面打开包裹,包裹内是一个包装好的门铃。拆开门铃可以看到一包装有橘黄色小颗粒药丸的透明塑料袋,共有药丸20颗,毛重11.53 克。经专业鉴定中心鉴定,这些药丸均属于毒品摇头丸。
此外,缉私警察还在朱某随身携带包内发现可疑新型毒品“邮票”若干、大麻烟油2支,后经鉴定也均为毒品。
经侦查,朱某是一名“90后”小伙子,之前在日本留学期间因为好奇染上毒品。从今年五月份开始,控制不住自己毒瘾的朱某,想方设法通过一款聊天软件联系上了国外的毒品卖家,并多次向其购买摇头丸、“ LSD邮票”等毒品。朱某自以为找到了一条安全、隐秘的购毒渠道,殊不知天网恢恢,最终逃不过法律的惩罚。
宁波海关提醒:摇头丸、新型毒品“邮票”、大麻烟油这些毒品毒性都很强,有很强的成瘾性和迷惑性,危害也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广大市民一定要珍爱青春,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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