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2日举行的浙江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20年,浙江全省商品房成交10250万平方米,增长9.3%;各市住宅价格指数涨幅均控制在年度调控区间内。
据悉,2020年浙江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充分发挥专班作用,在全国率先实现设区市“一城一策”全覆盖,重点县(市)“一县一策”编制工作全面展开,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
在成交量方面,全省商品房成交10250万平方米,增长9.3%;
在成交价格方面,全省各市住宅价格指数涨幅均控制在年度调控区间内;
在房地产投资方面,房地产投资11414亿元,增长6.8%,入库税收2370亿元,增长12.6%,房地产业增加值占GDP7%左右。
同时,浙江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率先出台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政策,全面推行异地购房提取“全省通办”,全省归集公积金1756亿元,支持住房消费1797亿元。
在既有住宅方面,浙江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在稳步推进。2020年,全省开工改造老旧小区622个,惠及居民29万户,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751台,主要做法被住建部推广。
我省的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1.6万套,完成投资791亿元;全省政府公租房累计保障人数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超过1.8%;绍兴市荣获国务院棚户区改造激励支持城市。
新的一年,我省将落实长效机制,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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