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人员在指导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申报)
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娜 通讯员戚朝 李伽璇 文/摄
今天,大榭税务部门对中海石油大榭石化有限公司生产并通过代理出口的9869吨船用燃料油完成了出口退税审核,为其办理出口退(免)税191万元,标志着我市首笔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免)税业务正式落地。
记者获悉,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
(大榭税务人员向企业人员讲解燃油出口退税规定)
据了解,浙江自贸区宁波片区自扩区以来,重点推进能源领域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油气生产、储运、贸易等一体的全产业链建设。我市税务部门主动靠前,开辟绿色通道向具备资质的燃料油生产企业提供“点对点”帮扶措施,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全流程进行梳理,组建业务团队沟通了解该项业务具体运作模式,全程跟进政策辅导和操作培训,并最大程度上为企业实现“零跑腿”办理,保障了首单燃料油出口业务的顺利进行。
据悉,该笔燃料油顺利进入监管仓后,已销售给具有燃料油加注资质的企业,最终用于国际航行船舶加注。
出口退(免)税的落地实施,为企业节约了部分资金成本,进一步激活宁波石化产业炼厂产能,加强油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船用燃料油供应商国际竞争优势,助力宁波自贸区油气资源配置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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