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张凯凯 通讯员霍卫国 应健 文/摄
今天下班后,有车一族新一波福利来袭!
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我市自2021年1月22日17时30分起,调整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日间收费时段由现行的7:30-18:30调整至8:00-17:30,夜间收费时段由现行的18:30(含)-次日7:30(含)调整至17:30(含)-次日8:00(含)。
“夜间收费时段提前一小时,将有效惠及小区内部停车资源紧缺的‘通勤一族’。只要在17:30分后停放车辆,就能直接按夜间时段进行计费,降低市民日常通勤的停车负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市综合执法、公安、发改、市场监管四部门于去年7月出台《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指南》,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日间收费时段规定30分钟免费,超出后按2小时内外,分三类等级道路标准实施差别化计费。同时,夜间收费时段执行每车次5元优惠制,2小时内还减半收取。
“夜间收费具备明显优惠特征,有助于提升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居民泊车便捷性。”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戚兴初介绍,经市政协提议,依据收费动态化调整原则,我市在江北区、镇海区试点夜间收费时间延长基础上,全面排查全市老旧小区内部和周边道路停车周围率、收费标准后,最终与发改、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达成延长优惠时段90分钟的调整共识。
目前,我市“甬城泊车”平台各属地前端及少量在业咪表车位经营方,正组织精干力量加紧新系统上线测试,确保停车用户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福利。
“既规范停车秩序,又为民便民利民。”戚兴初表示,收费动态化调整仍将持续推进,诚邀市民朋友踊跃建言献策,打造停车管理行业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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