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朱勤锋 文/摄
1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2021年立法计划共安排23件项目,其中审议项目9件、审议预备项目7件、调研项目7件。
9件审议项目中,其中继续审议项目2件: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属继续审议项目。全民健身条例于2020年8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一审。在广泛听取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该条例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将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于1997年制定,2001年作了修改,2009年作了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已于2020年10月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计划今年三审通过。
为做好与已制定法规的衔接、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的要求、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立法的紧迫性和条件成熟程度,市人大常委会从2020年审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中选择7件草案基本成熟、具备立法条件的项目作为审议项目,分别是: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修订)、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波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宁波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修改)、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修改)。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制定,将有利于做好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已制定法规的衔接,为我市垃圾全流程全环节处置和管理提供立法保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于2009年制定。为了破解我市再生资源回收无序化困境,更好地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该条例(修订)拟进一步细化主管部门职责,加强综合治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构建网络体系,实现产业提升;强化登记管理、建立服务和管理网络、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等规定。
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制定,拟破解我市建筑垃圾处置难、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通过条例制定拟进一步明确政府主体责任,界定部门监管职责,健全部门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厘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责任边界;细化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全过程监管,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管理等内容。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