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
据介绍,《议事规则》是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程序和活动规则的基础性法规,是保障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安排。省人大高度重视《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深入调研基础上作了系统修订。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中央关于“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党领导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的要求,规定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适应人大数字化改革的新要求,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便利;持续改进会风严肃会纪,进一步完善代表和列席人员请假的程序等。
“《议事规则》的修订对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的生动实践,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议事规则》于1989年制定,1994年作了部分修改。27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完善人大议事制度、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提出明确要求。宪法、监察法、选举法等法律相继制定完善。省委强调要发挥人大优势,高质量高水平履职行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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