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陈颖智
一青年出于好奇心接触了“暗网”,随后又因缺钱在“暗网”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自以为做得隐蔽,殊不知法网恢恢,触犯法律终要付出代价。
2020年8月的一天,王某通过VPN翻墙下载了一款国外聊天软件。随后,他在该软件上搜索“数据库”,在一个群里结识了“小火炬”。“小火炬”称自己有客户绑定关系信息数据,这立马就引起了王某的兴趣。两人交谈甚欢,“小火炬”慷慨地将数据链接分享给王某,王某下载后发现是80G左右的户籍信息、车主信息。过了没几天,“小火炬”又称自己手里有2000G左右的数据,王某便通过网盘等软件获取了“小火炬”处的海量信息,包括学信网数据、12306铁路旅客信息、邮箱账号地址等,下载存放于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和百度网盘中。
“之后我在很多群里发广告,好多人联系我,最后谈好价格向我买数据的大概有三四个人,我还收费几千元教别人上‘暗网’”。王某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承认自己意识到将个人信息倒卖是违法的,但当时为了还网贷、高利贷铤而走险,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抓到。
2020年9月,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并对其存放于笔记本电脑和网盘中的数据随机抽取65000条进行真实性比对,其中61817条个人信息均真实有效。
王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慈溪检察院对王某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起诉至市人民法院。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检察官说法
所谓“暗网”,是指利用加密传输、P2P对等网络等,为用户提供匿名的互联网信息访问的一类技术手段、“暗网”最大特点是经过加密处理,普通浏览器和搜索引擎无法进入,且使用比特币作为交易货币,很难追查到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和所处位置,隐匿性强,查处难度较大。
暗网不是“法外之地”和“避罪天堂”,广大网民要增强法律意识,文明上网,切勿因一己私利而触碰法律底线。同时,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安装APP、浏览网页时切勿随意签署授权书,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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