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政府2月5日发布一份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因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金甬铁路邱隘段)项目需要,拟征收邱隘镇内部分房屋。
具体征收范围为:邱隘镇邱隘河以东,东外环以西,沿既有铁路北环线两侧(以红线图为准)。
该征收项目涉及被征收总户数19户,总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其中住宅18户,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非住宅1户,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据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低层住宅(地块内落地住宅房),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2997元/平方米。
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评估价值的15%给予货币补偿补助;被征收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同时,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24个月内,用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资金,购买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凭不动产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按纳税凭证记载的购房资金金额)10%的比例给予购房补助,超过期限不予补助;对放弃享受购房补助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8%,再给予货币补偿补助。
被征收住宅的产权调换房屋,安排在东部新城规划C2-2-1地块——在新交付不久的柳岸晓风的东侧、上月初被金隅以“封顶价+配建人才房”摘取的东部新城宅地的北侧、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西侧。记者 周科娜
安置地块位置,可以看下面内容中的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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