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重金属超标!绍兴捞王有食物被检测不合格
2021-02-06 22:27:57 稿源: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日前,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胜利东路店采购不合格小米椒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公告显示:捞王于2020年11月20日购进1.5公斤的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这些小米椒已全部用磬。

  据悉,作为重金属元素,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主要累积在肝、肾、陕腺、甲状腺和骨骼中,使肾脏器官等发生病变,并影响人的正常活动,造成贫血、高血压等病症。

  公告显示,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送货单和当日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复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0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重金属超标!绍兴捞王有食物被检测不合格

稿源: 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1-02-06 22:27:57

  日前,越城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捞王(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胜利东路店采购不合格小米椒核查处置情况公告。    

  公告显示:捞王于2020年11月20日购进1.5公斤的小米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这些小米椒已全部用磬。

  据悉,作为重金属元素,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主要累积在肝、肾、陕腺、甲状腺和骨骼中,使肾脏器官等发生病变,并影响人的正常活动,造成贫血、高血压等病症。

  公告显示,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送货单和当日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复印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