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浙江省举行第6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近期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
一、对春运期间返乡人员不搞“一刀切”管控。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必然伴随相当规模的“返乡潮”。在倡导省内过年、留工作地度假的同时,我省对春运期间外地返乡人员,根据风险因素予以分类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政策透明度、确保实施规范性,现就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予以清单式发布:
1.对省内的一般返乡人员,无论跨市县流动还是回农村或城市过年,均可凭“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通行,无需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需实行日常健康监测。
2.对省内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四类重点人群(下同)中返回农村的人员,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
3.对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省内农村的人员,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
4.对从省外全域低风险等级的地市来到省内城市的一般返乡人员,可凭“健康码”绿码自由有序通行,无需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需实行日常健康监测。
5.对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省内城市的四类重点行业人员,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需实行日常健康监测。
6.对省外出发地为低风险等级,但所在地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出现中风险地区的返回省内城市人员,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需实行日常健康监测。
7.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乡人员,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8.对高风险地区以及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来浙返乡人员,核验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9.对入境来浙返乡人员(除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在境外登机前核验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上述人员在初始核酸检测阴性后,在健康管理期间一般隔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春节返乡不满14天的,对相关人员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除少数城乡结合部以及机场、高铁站等周边区域外,原则上不将县城所在地乃至城市主城区视作农村进行管控。农村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确定。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