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中国与塞尔维亚已经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制度互认协定。这意味着,中塞双边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将迎来更大提升。
AEO制度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通关便利。不同国家海关之间可以通过AEO互认,给予对方符合资质的企业相关便利。
根据协定,中国和塞尔维亚海关向对方AEO企业提供的便利措施包括: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解决项目成员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
值得一提的是,中东欧17国中,有12个欧盟成员国已在2014年签署的中欧AEO互认决定框架下开展AEO合作。中塞AEO互认协定是中国与剩余5个非欧盟成员国签署的第一份AEO合作文件。这既有利于提升中塞双边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也为推进与中东欧17国实现AEO合作全覆盖打下基础。
海关统计显示,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欧盟等17个经济体4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AEO互认,互认国家和地区数量保持世界第一。中国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已占到出口总额的近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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