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艰难中勇毅前行,在实干中谱写华章。2020年是极其特殊、极不平凡的一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牢记初心、忠于职守,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迈上新台阶,努力不负党和人民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使命,为全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
与时间赛跑,全力保障“两战赢”
2020年一整年笼罩在新冠疫情的阴影下,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与时间赛跑,全力保障“两战赢”。
过去的一年,在共克时艰的日子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作出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疫情提供法治保障。广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在不同的战线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的白衣为甲、挺身而出,以生命守护生命;有的舍小家为大家、带头捐款捐物,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有的化危为机不断壮大企业,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有的坚守本职岗位,发挥专业优势做表率,以实际行动忠实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宗旨。人大机关党员干部踊跃报名下沉防疫一线,把“支部建在执勤点上”,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践行初心,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过去的一年,在共化危机的日子里,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调整年度项目安排,积极助力大战大考,推动落实“六稳”“六保”。主任会议成员带头开展“三服务”,带队走访130个乡镇(街道)、204家企业、43个重点项目,收集梳理16方面的问题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广大代表纷纷响应号召,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在线”履职收集问题、反映困难、提出300多条意见建议,报送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过去的一年,在共促大局的日子里,市人大常委会将人大履职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民营经济、港产城融合、农贸市场等专项监督,在服务大局当中展现担当作为。精心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和专项审议,形成1个总报告和加快产业升级、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等7个分报告,为市人代会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打下基础。广大代表广泛参与“打赢两战促发展”“为文明行为代言”等主题活动,汇聚起助推保障大局的强大合力。
过去的一年,在共同奋斗的日子里,面对因为疫情影响导致的工作时间压缩,市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1次,审议通过法规10件、集中修改9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7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开展执法检查7次,审查规范性文件2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1人次,还组织保障了两次省人代会,履职工作量达到了一个“峰值”。人大工作不只是“量”的较快增长,也是“质”的持续提升,通过一年接着一年持续干、一件连着一件系统干,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促进城市不断发展和进步。
实施动态维护,让地方立法更有质效
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重点由最初的以监督为重,到中期的立法、监督并重,再到去年的以立法为重,立法任务完成数已是五年立法规划目标两倍以上,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在深化法治宁波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探索实行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这是一项在全国首创、具有宁波人大辨识度的创新成果,获得浙江人大与时俱进特别奖。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立改废释”,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量质并举”推进立法修法。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在国内率先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立法,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修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制定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条例;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和社会需求,制定电梯安全条例、菜市场管理条例,修改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初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两次审议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并为提交市人代会审议表决打好基础。此外,根据改革发展和法治统一要求,集中修改学校安全条例、遗体捐献条例、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等9件法规。
进一步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持续完善法规联合起草工作制度,深化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首次实施由人大法制委和相关专委会指定专人参与立法全程的“双员制”。为加强关键制度设计、重大利益调整问题的论证协调,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首次依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省级政府部门座谈会,首次用“三审四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法规。在制定修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4部法规中,首次明确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深度参与立法任务。为实现立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制定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中,首次与杭州等外地人大开展协同立法。
注重扩大开门立法,坚持重要法规草案各个阶段都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共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156次,引导社会各方有序表达立法诉求。在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电梯安全条例中,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全民健身、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等立法中,30位市级领导干部代表带队进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征集到293名代表群众提出的1249条次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吸纳。
注重法规实施效果,听取环境污染防治规定、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执行情况报告;对爱国卫生条例、房地产中介服务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就执法和立法层面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法规制定过程中推动政府同步出台21个配套文件,确保法规有效落地。
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的实施,使宁波地方立法更有质量、更富活力、更具实效。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任亦秋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建立法规动态维护机制,是一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制度创新和实践举措,将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代表督事,打通与选民群众间“最后一公里”
人大代表督事制度2017年发源于江北和象山,是我市基层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创新举措。去年4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行人大代表督事制度、切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推行人大代表督事制度。
该实施意见明确,全市各级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乡镇、街道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进选区、进代表联络站、进田间地头和车间等多种渠道,联系接待人民群众,将人民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交由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督促解决落实。
把根深深地扎于人民群众之中!自实施意见出台以来,各地人大迅速行动、扎实推进,拓展形成了“选民说事,代表督事”“代表夜聊”“你码上说,我马上督”“代表一起来”“埠头说事”等特色亮点,焕发鲜活的生命力。各级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在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民生问题见小见早、化小化早。
“我市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性地推行代表督事制度,有效缩短了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距离,打通了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最后一公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说,这有助于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有效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一年来,全市开展各类代表督事活动1400余次,参与代表71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100余条,推动解决问题4600多个。 记者吴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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