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聊天引流到直播平台,然后女主播以考核冲业绩为理由,以考虑发展男女朋友为诱饵要求打赏。近日,奉化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网络诈骗案。
2020年3月,同为90后的黄某甲、黄某乙、严某某经共同商议,想利用直播赚一笔钱。他们以某帮扶创业公司为地点,招聘了朱某某等几名主播和业务员。先由业务员冒充女主播虚构人设,通过网络广撒网。他们根据事先制定的话术内容,在网上专找一些男性暧昧聊天,逐渐骗取对方的信任。接着,他们便谎称找到了主播工作,但需要完成3天试播考核任务,引诱对方来观看直播并充值打赏。其间,多名被害男子被拉进直播间,或碍于情面,或抱着对女主播有所图谋的心态,进行了打赏。
这个团伙很快便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6.8万余元,经直播平台返利后,获利5.9万元。
近日,奉化法院经审理,认可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并采纳了量刑建议,分别判处黄某甲、黄某乙、严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年、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对朱某某等人,检察院于同年11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警示教育。
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年轻人,切勿受利益驱使,在某些行业挣“热钱”“快钱”面前丧失基本判断力,同时还要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认清自己所作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林杰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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