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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天欣家园一业主在阁楼自建卫生间、公区搭水槽楼梯 谁来管?
2021-03-01 06:26:52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租客洗衣污水直排阁楼公区地面。(傅仲楠 摄)

  鄞州天欣家园10幢501室业主为改造群租房,阁楼内自建卫生间;阁楼南北窗户变大门,外面公区搭起水槽、洗衣台以及通往楼顶的楼梯。众多租客在此洗菜、洗衣,大量脏水从外墙直流楼下。用水人多时,楼下的北侧厨房不能开窗,否则脏水直溅……

  近日,该住户的邻居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痛陈上述糟心事,并强烈质疑:这样的搭建为何多次反映未能得到处置与解决?

  2月2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10幢501室的阁楼围栏底部已长出青苔,多道水渍一直蔓延至楼下邻居的窗户上方。随后,记者以租客身份进入501室群租房,发现阁楼窗户改为大门后,南北两侧公区已成为该业主的“阁楼小院”。北侧“小院”内,租客正在使用洗衣机,污水直排地面。通过自搭楼梯爬上楼顶,但见晒满着租户们刚洗完的衣物。

天欣家园10幢501室阁楼围栏底部长出了青苔,水渍蔓延。(傅仲楠 摄)

  一邻居告诉记者,她详细查阅了相关房屋图纸,发现阁楼内无排污系统,而两侧公区仅有雨水管,如此污水直排是否等同“雨污同排”?就此,物业多次尝试联系房东,但房东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找不到人。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邻居先后向鄞州区城管部门和中河街道投诉。但城管只是拆除了501室南北阳台处的顶棚。

  2月20日,鄞州区中河街道回应:水槽、洗衣台以及楼梯,我们中队无相关行政执法权,也不属于违章搭建。关于租房漏水问题,现场查看没发现有漏水现象,我们也跟租户沟通了,阳台的水槽他们基本没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我们建议投诉人跟当事人进行沟通,或者走法律程序。

  中河街道解释:从严格意义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其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这一回复引发网上众多关注与争议。网友质疑:一是擅自改窗为门,并在无排污系统的阁楼设置卫生间,在公区设置通往顶楼的楼梯是否属于“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二是在只有雨水管没有排污管的地方搭建水槽与洗衣台,是否属于“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三是洗衣水如此直排是否为“雨污同排”?四是这类引发严重邻里纠纷的现象,难道就没有部门担责处置吗?既然无法可依,上法庭又有何用呢?如果邻里间自己能沟通,那还会来求助职能部门吗?

  顶楼以及阁楼的类似违建及其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生活干扰,是目前小区邻里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样的事究竟谁来管?怎么解决?记者将继续关注。傅仲楠 海文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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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天欣家园一业主在阁楼自建卫生间、公区搭水槽楼梯 谁来管?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03-01 06:26:52

租客洗衣污水直排阁楼公区地面。(傅仲楠 摄)

  鄞州天欣家园10幢501室业主为改造群租房,阁楼内自建卫生间;阁楼南北窗户变大门,外面公区搭起水槽、洗衣台以及通往楼顶的楼梯。众多租客在此洗菜、洗衣,大量脏水从外墙直流楼下。用水人多时,楼下的北侧厨房不能开窗,否则脏水直溅……

  近日,该住户的邻居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痛陈上述糟心事,并强烈质疑:这样的搭建为何多次反映未能得到处置与解决?

  2月2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10幢501室的阁楼围栏底部已长出青苔,多道水渍一直蔓延至楼下邻居的窗户上方。随后,记者以租客身份进入501室群租房,发现阁楼窗户改为大门后,南北两侧公区已成为该业主的“阁楼小院”。北侧“小院”内,租客正在使用洗衣机,污水直排地面。通过自搭楼梯爬上楼顶,但见晒满着租户们刚洗完的衣物。

天欣家园10幢501室阁楼围栏底部长出了青苔,水渍蔓延。(傅仲楠 摄)

  一邻居告诉记者,她详细查阅了相关房屋图纸,发现阁楼内无排污系统,而两侧公区仅有雨水管,如此污水直排是否等同“雨污同排”?就此,物业多次尝试联系房东,但房东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找不到人。

  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邻居先后向鄞州区城管部门和中河街道投诉。但城管只是拆除了501室南北阳台处的顶棚。

  2月20日,鄞州区中河街道回应:水槽、洗衣台以及楼梯,我们中队无相关行政执法权,也不属于违章搭建。关于租房漏水问题,现场查看没发现有漏水现象,我们也跟租户沟通了,阳台的水槽他们基本没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我们建议投诉人跟当事人进行沟通,或者走法律程序。

  中河街道解释:从严格意义上讲,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其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

  这一回复引发网上众多关注与争议。网友质疑:一是擅自改窗为门,并在无排污系统的阁楼设置卫生间,在公区设置通往顶楼的楼梯是否属于“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二是在只有雨水管没有排污管的地方搭建水槽与洗衣台,是否属于“擅自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三是洗衣水如此直排是否为“雨污同排”?四是这类引发严重邻里纠纷的现象,难道就没有部门担责处置吗?既然无法可依,上法庭又有何用呢?如果邻里间自己能沟通,那还会来求助职能部门吗?

  顶楼以及阁楼的类似违建及其带来的安全隐患与生活干扰,是目前小区邻里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这样的事究竟谁来管?怎么解决?记者将继续关注。傅仲楠 海文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