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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北仑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类药品
2021-03-13 13:48:00 稿源: 甬上  

  关于恢复象山全县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

  登记销售的通知

  各零售药店:

  根据3月8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精神,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1年3月11日起,恢复全县所有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的登记销售。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药品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将退热类药品纳入疫情监测目录,销售时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上传“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二、做好解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药品效期管理,严禁劣药流出。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关于恢复全区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

  登记销售的通知

  各零售药店:

  根据3月8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精神,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自2021年3月13日起,全区零售药店恢复销售目录内176种退热类药品。同时,各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将退热类药品纳入疫情监测目录,销售时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上传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

  二、做好解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药品效期管理,严禁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三、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执行。

  北仑区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1年3月13日

编辑: 杨丹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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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北仑零售药店恢复销售退热类药品

稿源: 甬上 2021-03-13 13:48:00

  关于恢复象山全县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

  登记销售的通知

  各零售药店:

  根据3月8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精神,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决定自2021年3月11日起,恢复全县所有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的登记销售。各零售药店在销售退热类药品时,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将退热类药品纳入疫情监测目录,销售时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上传“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二、做好解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药品效期管理,严禁劣药流出。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1日

  关于恢复全区零售药店退热类药品

  登记销售的通知

  各零售药店:

  根据3月8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精神,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决定自2021年3月13日起,全区零售药店恢复销售目录内176种退热类药品。同时,各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一、将退热类药品纳入疫情监测目录,销售时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上传至省药监局“零售药店常态化监测警戒系统”;

  二、做好解封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尤其是药品效期管理,严禁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

  三、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继续执行。

  北仑区市场监管管理局

  2021年3月13日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