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林旻 通讯员 陈莹
今天上午,记者从宁波图书馆了解到,宁波图书馆正式实现与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纸质图书的通借通还,真正打造家门口的图书馆,进一步提升城乡读者借阅体验,促进宁波地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大提升 。
早在2008年,宁波就开通了全市的一卡通服务,实现了全市区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的图书通借通还。
“为了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根据《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和争创‘满意图书馆’的要求,宁波图书馆按照省里的安排部署,正式开通与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纸质文献的通借通还。”宁波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宁波地区9家区县(市)公共图书馆也已同步开通了该项服务。
通借是指,读者可以不受省内地域限制就近借阅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可流通图书,即读者可以在省内其他区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借书,还书至宁波图书馆;
通还,指读者可将所借文献归还至省内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即读者可以在宁波图书馆借书后,还书至省内其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归还后的其他馆图书暂不提供再次外借。
比如,一位在杭州工作的宁波人在浙江图书馆用宁波公共图书馆的借阅证借阅了1本图书,阅读完后可以还到家门口的宁波图书馆的人工借还服务处,但归还后的这本图书暂不提供再次外借。
目前实现“通借通还”服务的图书包括读者到馆可借的图书、读者网借的馆藏图书、读者到店(馆)借阅的新书。省内其他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的图书归还至宁波图书馆须至人工柜台由工作人员完成还书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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