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一家用水单位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这是全市因用水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节水评估或水平衡测试开具的第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规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3至5年进行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工作。水平衡测试或节水评估是加强用水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它涉及单位用水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可测算用水单位的管网漏损率、各用水单元的用水现状,测算出单位的用水单耗等。依据掌握的资料和获取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评价有关用水技术经济指标,找出薄弱环节和节水潜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管理措施和规划,以达到加强用水管理和科学合理用水的目的。这就犹如我们个人在医院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是排查身体指标异常的一套非常科学的措施。
(涉事单位出具节水评估承诺书)
“现责令该单位自收到本通知时立即进行整改,于2021年5月1日前整改完毕。”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整改内容包括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和《宁波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并在限期内开展节水评估,做好节水教育宣传和节水管理工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工作,根据《浙江省节约用水办法》第二十条、第四十条规定,将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江北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一组数据来看,宁波常年降水量为1517毫米,水资源总量75.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约990立方米(按常住人口计算),仅为浙江省平均水平的57%,全国平均水平的48%。
(工作人员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自2020年10月份以来,全市降雨量严重偏少,供水形势日趋严峻。当前,供水形势仍未得到完全缓解。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不仅仅是一句口号。“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用水单位节水法律法规意识,推动用水单位开展节水评估或水平衡测试工作,挖掘节水潜力。”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中心主任马海军表示。
宁波晚报 记者 边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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