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怡景花园15楼住宅装修,空调支架坠落,意外击中24岁女子头部,此事经报道后,牵动广大宁波市民的心:她经医生抢救、医治后,现状如何了?这个事情目前怎么处理?宁波晚报收到了广大市民的关切询问。目前,这名24岁的女孩已从医院ICU转入普通病房,但是仍在昏迷中……
今天上午,记者进一步跟进采访,了解她最新的状况。
事件回顾请点击→《祸从天降!15楼空调支架坠落击中24岁过路女孩头部》
8天了,24岁女孩仍在昏迷……
24岁姑娘小金遭坠物击伤后,整块颅骨骨折,经医生诊断:左侧额叶脑挫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额顶叶颅板下出血,左侧额顶颞骨骨折伴周围积气、头皮肿胀;中线结构略右移。
她于18日转入普通脑外科病房,但是目前整个人还处于浅度昏迷状态。未来两周内,是小金能否苏醒的关键期。
今天,记者再次来到小金就职的新东方学校,周末学校比较繁忙,教室里培训工作照常开展。记者找到宁波新东方学校校长秦林,他告诉记者:“目前,从伤者的情况来看,还有一个漫长的康复过程。”
秦林解释说,这个事真是太偶然,不幸中的万幸是,事发当时,小金身边的同事马上报警、呼叫120就近送医。同时,单位立即协调医院,在事发10分钟内将伤者送进了手术室。
也幸亏施救及时,小金捡回了一条命。因为伤情严重,从上午11点左右进入手术室,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半,手术足足持续了8个半小时。
在小金手术期间,其单位已经通过小金资料中紧急联系人电话与其在长春老家的母亲取得联系,并帮她订好了从飞往宁波的机票。
小金手术结束时,她的母亲已经等在门口。术后72小时关键康复期,小金母亲在其同事陪伴下一直守在ICU门口。
到目前为止,小金的医药费支出已经有12万多元,全部由小金工作单位新东方学校垫付。
宁波警方最近接到高空抛物报警
有小区安装64个摄像头防高空坠物
自今年3月1日高空抛物入刑以来,宁波警方已处置了多起高空抛物事件。
3月18日,北仑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警情:3月13日下午5点左右,霞浦派出所接到市民江女士报警,她趁中午天气好,将棉被拿到自家阳台上晾晒。谁知到下午去收时,发现棉被上有一个大洞,显然是楼上有人扔烟蒂下来了。
民警到现场后,逐层寻找高空抛物者。“我从7层开始往上寻找线索,在查到11楼住户门口时,看到地上有与引燃江女士家棉被的同品牌香烟蒂。”民警说,最终他们锁定了违法嫌疑人谷某。
经过询问,谷某也承认是他干的。
鉴于谷某认错态度诚恳,也赔偿了江女士损失,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在宁波鄞州区,金地国际花园小区物业为了防止高空坠物,还为8幢高层住宅安装了64个防高空抛物摄像头,摄像头每幢前后各4个,从不同角度指向二楼到顶楼。
“没装摄像头前,高空扔瓶子,扔蛋壳、茶叶等厨余垃圾都时有发生。装完以后一个月以来,人为的高空抛物现象基本绝迹。”小区物业安全主管谭航说。
无论是高空抛物,还是高空坠物
都会被追究责任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婧:
2021年3月1日刚刚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25个新罪名,其中一个就是“高空抛物罪”(第291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针对15楼空调三角架砸伤女孩一事,郑律师说,倘若15楼现场人员是“故意”抛掷该空调外机托架的,那么将涉嫌高空抛物罪,可能面临刑事追责。
非故意导致物件坠落的,称之为高空坠物。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在搬离旧空调外机过程中,倘若其应当预见该支架有可能坠落但因疏忽大意未预见到,那么女孩受伤系因人员过失所致,根据女孩最终的伤势后果,行为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倘若女孩伤势经依法鉴定未达重伤程度的,则过失行为人无需面临刑事追责,但女孩因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向相关责任主体主张赔偿,责任人可以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装修公司,具体视各方过错情况而定。
浙江首例高空抛物罪判了
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处罚金3000元
3月19日,浙江首例高空抛物罪判了!
由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韩某高空抛物案,法院经审理,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3000元。
据悉,该案是自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后的浙江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宁波晚报记者 殷欣欣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