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朱勤锋 文/摄
25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根据报告,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2020年7月宁波成功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2020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考核中,宁波首次跃居全省第一。
2020年,我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保障,深入探索实施“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出台《宁波市保障“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改革若干规定(试行)》,将全市政务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的47个领域1464项办事事项4486个证件(证明)纳入“无证件(证明)办事”范围,累计取消由本市核发或者出具的各类证件(证明)55013个。着力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积极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已实现1213个事项上线运行。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运转,综合执法平台流转交办任务办结率达95%以上。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部分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个别执法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情况;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监督机制还有待于加强等。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宁波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规定》,为实现政府决策的依法、科学、民主提供保障。进一步健全法治督察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系统谋划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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