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宁波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金珊通报2020年度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海东、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东、宁波海关副关长苏铁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宁波知识产权取得不平凡业绩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为我市激励创新、深化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顶层设计构建新格局
2020年,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形成了科学规划、重点引导、确保落实、有效监督的良好工作格局。
一是制度建设取得历史突破。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宁波市第一个由两办联合发文的知识产权领域纲领性文件,为我市今后一个阶段尤其是“十四五”期间,深层次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明确了前进方向和制度框架。
二是政策体系形成系统构架。在《实施意见》指引下,我市又相继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施方案》《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更加注重全领域、全方位的建章立制和统筹协调,形成了突出重点、涵盖全面、具有我市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积极启动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提供战略支撑。
三是工作合力实现大幅提升。进一步深化市委副书记挂帅统筹、分管市长分头推进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服务等领域协作合作力度,形成“优势互补、统分结合”的良好格局。
增量提质取得新成效
2020年,我市全面推进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重点领域建设,知识产权工作成效实现“量质”齐升。
一是专利商标品牌建设成果持续领先。全年专利授权量达60575件,同比增长28.28%,位居全省第一。全市累计拥有有效注册商标32.94万件,同比增长16.13%,其中国际注册商标1166件、地理标志商标36件,地理标志产品19件,均处全省首位。新认定驰名商标3件,总数达99件,位居全省第二。
二是地理标志运用成效明显。“龙山黄泥螺”“慈溪秘色瓷”等1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奉化雷笋”“象山竹根雕”等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批,亿元级产值等级的地理标志达到18件。在推进地理标志强企富农、优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区域公共品牌打造等领域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版权登记与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版权作品登记工作纳入区县(市)年度文化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全年版权登记达到5302件,同比增长55%。
四是植物新品种和种质资源选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植物新品种培育、登记工作更加完善,获国家级品种审定3个,新品种权8个,国家等级或省级审定20个。
保护机制实现新突破
2020年,积极推动构建集“严、大、快、同”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实现了从“单点作战”向“立体化保护”的转变。
一是“严保护”格局全面形成。全市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市中级法院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跨区域管辖受理一审案件1141件,为我市优势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公安部门大力实施“蓝剑2020”专项行动,加大“甬商”品牌保护力度,全年共立、破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215起,涉“浙江企业”“宁波企业”品牌6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12名,查获涉案窝点168处,涉案价值5.42亿余元。宁波海关深入开展“龙腾”行动,共查获涉嫌侵权货物(物品) 479批次,案值超过3000万元,查扣各类侵权货物(物品)约1319万件。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铁拳”等专项行动,全年共处理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765起,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54件,罚没金额达1358.51万元。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引领机制,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程,成功创建3家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和16家省级示范企业,新建数量均名列年度全省首位。
二是“大保护”机制不断优化。出台《宁波市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司法行政衔接机制,探索实施诉前程序专利侵权案件在法律规定框架下可相互转移的对接机制,以“两法衔接”为依托,实现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阵地前移。
三是“快保护”响应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积极推进跨区域审判联动机制落地落实,在跨区域远程办案、案件保全、规范审判等方面不断优化程序、提升效率。
四是“同保护”成效更加显现。进一步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的理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公检法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工作中的协调配合,统一执法尺度,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实效。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杭甬、甬舟等跨区域同等保护机制,注重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同等维权援助服务,全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实现了市内市外、海内海外保护机制的同质同效。
价值运用释放新活力
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价值有效运用更加活跃,实现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的跨越发展。
一是全面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工作,不断提高试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用能力,全市17家企业列入工信部公布的2020年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名单。立足研发专利关键指标,推行一系列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全年完成发明专利产业化469个,开展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3批,公布重点自主创新产品122项。
二是积极搭建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持续推动宁波科技大市场、宁波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引进和培育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业技术市场。挂靠科技大市场的知识产权专利代理机构已有30余家,每年服务企业超过3000家,有效解决供需矛盾。
三是持续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保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累计签订融资项目42项,授信金额合计8000万元。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累计64.17亿元,创历史新高。继续推行专利被侵权责任保险,为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商标保险和地理标志保护保险新项目。还启动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建设,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大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
四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高价值运用。引导帮助企业围绕技术链进行专利布局、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核心技术和相关产品挖掘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有效地促进了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
管理服务呈现新气象
2020年,全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智慧化服务“由点向面、以点带面”的全链条转变。
一是稳步推进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专利数据加工与分析、专利许可、专利转让、评估、交易等业务,以小资金撬动大市场,全力打造知识产权运营高地。
二是加速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二期项目建设,目前专利数据涵盖了103个国家和地区,形成1.49亿条专利数据。商标数据涵盖中、美、英及马德里商标共计7364.58万件。归集版权数据1929.53万条,和66.95万例裁判文书数据,集成了知识产权大数据检索、专利价值评估、信息化管理平台等工具产品,并围绕全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等重大项目的17个细分领域,及时开通产业高价值专利挖掘服务。
三是全面启动知识产权综合体(知识产权大厦)项目建设。完成了大厦项目谋划启动、入驻需求调研、配套建设资金争取等前期工作,加紧打造全国领先的知识产权“全类别、全链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和保护平台。
四是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抓住宁波获批设立首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的契机,推动甬企企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开展国际经贸业务。通过“12330”热线电话、一对一上门专题辅导、进驻智博会等重大展会现场等多维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和跨部门案件沟通协商、信息共享和纠纷应对指导机制,有效地提升企业维护合法权益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五是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高端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积极参与全市人才引进和培育工程,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分类认定工作,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人才的创新积极性和来甬创业的吸引力。广泛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系列讲座、高端论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舆论环境,不断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六是进一步强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贯标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提质增效,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计划,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下一步,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目标要求,坚持以创新赋能产业,以改革助力发展,全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推动宁波知识产权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答记者问
问:今年海关系统已经启动“龙腾行动2021”专项行动,请问今年行动与往年比有什么不一样?宁波海关有什么举措?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再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代号“龙腾行动2021”)。这是自2017年以来,海关总署部署开展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专项保护行动以来,第5次开展全国规模的专项行动。“龙腾行动2021”开展至今,宁波海关已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6起,查扣各类侵权货物约1140余万件,案值约1020万元。
与往年相比,有以下特点:
● 打击力度更大,针对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开展集中查缉,对查获的“入口”“贴身”等关系生命健康安全的案件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执法威慑力。
● 执法范围更广,更加注重强化全链条保护,从传统的货运、寄递渠道到新兴跨境电商平台,持续加强对侵权新手法、新渠道的分析、研判,有效堵截侵权商品。
● 服务措施更优化,根据企业特点实施“一企一策”针对性服务,积极培塑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发展,“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增加企业获得感。
宁波海关根据总署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龙腾行动2021”,在货运渠道持续加强对输往北美、欧洲、南美、非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侵权货物的监管,在寄递渠道加强对“化整为零”“蚂蚁搬家”式进出口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高风险侵权商品开展重点监控,高度关注侵权趋势动态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同时,在企业服务方面,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聚集需求,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提升企业创新维权和核心竞争能力,为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支持。
还同步实现区域联动,把对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帮扶纳入浙江省内海关执法协作范畴,共同开展优质企业培树,引导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进行海关备案。
截至目前,浙江省知识产权有效备案数据为11031个,占全国的31.55%,权利人数量达2761个,两项数据均位居全国第一。今年以来,我关已查获涉嫌侵犯自主知识产权的案件35起,涉及“老干妈+头像”“抖音短视频LOGO”“敦煌及图形”“三环及图形”“ HCH”等商标,查获侵权商品数量61.8万余件。
问:知识产权审判中,“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四难”问题一直存在,请问在着力解决“四难”问题上,宁波法院有什么措施吗?
“四难”问题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老大难”,目前社会各界反映仍比较强烈,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实质上加以解决。
在破解“举证难”方面
● 加大文书提供命令规则、举证妨碍排除制度的适用力度,降低举证难度;
● 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增加律师调查令的签发数量;
● 引导当事人运用电子存证技术保存证据;
● 组建兼职技术调查官和技术调查官助理队伍,配备专业人民陪审员。
在破解“周期长”方面
● 对于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加快审理进程;
● 以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为契机,推广运用简式裁判文书;
● 严格委托鉴定、中止诉讼等审查标准,减少审限拖延;
● 推进类案合并审理,探索个案示范诉讼;
● 探索适用先行判决机制,提升救济及时性。
在破解“成本高”方面
● 落实与辖区五地市场监管局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完善专利案件先行调处机制;
● 邀请律师常驻法院诉服中心,由法官指导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快捷解纷服务;
● 依托宁波市知识产权综合运用和保护第三方平台,促进案件在当地化解;
● 依法规制滥诉、恶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 加大移动微法院应用力度,借力智能化审判降低诉讼成本。
在破解“赔偿低”方面
● 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侵害人过错以及侵权情节等因素,确保赔偿额符合知识产权价值;
● 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赔偿力度;
● 调动权利人尽职调查收集证据,积极提供因侵权产生的损失、获利或许可费标准等证据,依法适用法定赔偿以外的其他赔偿方式。依法支持权利人将二审新增合理维权开支纳入赔偿数额。
问:2019年机构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监管职能,请谈谈两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工作有哪些举措和亮点?
2019年,市市场监管局整合了商标、专利、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监管职能,迅速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两年来,主要在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三个方面强化工作举措。
● 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建成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已实现与国家平台的互连共通、资源共享,汇聚2亿条涵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全类别知识产权大数据。获批设立了首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分中心,为企业提供海外维权援助。发布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目前已经为两家被列为337调查的宁波企业提供纠纷应对指导。开展了包括儿童安全座椅、新能源汽车电机在内的46项专利导航项目,通过专利信息深度挖掘和定向分析,为企业指明重点产品开发策略、专利布局策略和专利运营方案,规避专利侵权风险。拓展了工作触角,通过商标品牌指导站、商标、专利质押登记窗口等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延伸到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肯定。
● 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完善了执法机制,将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至7个区、县(市),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网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局队联合办案机制,强化调查取证力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作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建设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侵权在线识别系统,实现侵权线索云识别、云采集,为保护提供技术支持。通过以上举措,我们实现了专利、商标一般侵权案件60天内办结,执法、调解同步,帮助企业及时止损、减轻诉累,知识产权价值和社会效益充分显现。
●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不断凸显。设立了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大政策性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设立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池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累计64.17亿元,创历史新高。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全市开展了31项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为企业核心技术和产品提供系统保护。
问: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包括浙江、福建等8个省、市同步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请介绍一下我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三检合一”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三检合一”试点,是着眼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试点工作,探索设立专门机构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实行统一集中办理。目前,宁波市检察院、海曙区检察院、鄞州区检察院、余姚市检察院已被确定为试点单位。
3月3日,宁波市检察院举行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揭牌仪式,标志着试点工作全面启动。4月22日,以法检“两长”同庭办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音王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也是近年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总的来看有四方面转变:
● 变“分散”为“集中”。通过整合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
● 变“单打”为“多维协同”。注重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探索开展“刑民交叉”案件诉前赔偿与认罪认罚相结合,行刑衔接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工作;
● 变“被动”为“主动”。主动下沉到辖区内国家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帮助企业扎紧知识产权保护的“防火墙”;
● 变“办理”为“治理”。结合执法办案,调研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发案原因、规律及特点,以及知识产权执法监管工作中的风险和漏洞,以白皮书、检察建议等向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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