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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停止销售!购买此类健康保险时 请留心这些表述
2021-04-28 18:49:00 稿源: 甬上  

  “5月1日起,宣称可以‘保证续保’的短期健康保险禁止销售了”

  “最近要停售的基本都是短期健康险,这些产品本就不允许‘保证续保’”

  “如果最近有人炒作医疗险停售,声称某某产品原本是保证续保的,马上停售,以后就买不到了,千万不要轻信!”

  最近,朋友圈不少保险从业人员都在转发不合规短期健康险将停售的消息。停售的产品具体涉及哪些?今后市民该如何选择短期健康保险?在宁波晚报的读者交流平台上,不少读者有这样的疑问。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不合规短期健康险停止销售

  短期健康险在过去的几个月经历一波调整迭代。

  2021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合规产品将在5月1日前停售。

  根据规定,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明确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规范产品定价、赔付率。要求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应当具备定价基础,不得设定严重背离理赔经验数据基础的、虚高的保险金额。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定期在公司官网披露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接受社会各界和保险消费者监督。

  规范产品组合销售。严禁保险公司将产品组合销售异化为捆绑强制搭售,限制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

  规范核保理赔。严禁保险公司核保“空心化”、理赔“核保化”,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要求保险公司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健康告知信息的设定不得出现有违一般医学常识等情形。

  规范产品停售。严禁保险公司通过随意停售保险产品,弥补其因激进经营造成的损失,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要求保险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和即时通讯等方式,公开披露产品的具体停售原因、停售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

  规范投保提示。建立短期健康保险投保提示制度,要求保险公司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向投保人提供投保须知书,并重点提示保险消费者应当关注的产品重要权益和义务,防止销售人员因误导行为,导致消费者自身利益受损。

  规范退保现金价值。明确规定最低现金价值计算标准。

  随着5月1日的停售期限临近,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短期健康险续保表述备案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对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调整,及时对已备案条款进行调整,并制定方案在已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以表述规范的产品予以替换,对于主动停售的产品,严禁以监管规定为由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

  “短险长做”损害消费者利益

  短期健康险产品面临严监管,与相关产品业务发展迅速伴随着问题的出现有关。

  近年来,国内健康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30%,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别是短期健康保险,其保费低、保额高,对市民很有吸引力。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

  短期健康保险在快速发展同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银保监会此前多次表示,部分保险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将短期健康险当作长期健康险销售,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还有如部分产品缺乏定价基础,保额虚高;核保理赔不规范;无序竞争,不利于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健康保险消费观念。为规范短期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启动了行业短期健康险业务的规范工作,并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通知》。

  新旧保单转换时,消费者要留心这些表述

  据介绍,不少保险公司已依据监管要求,在官网披露了相关产品信息、赔付率信息等。一些公司的不合规产品正在完成条款的变更备案,按照文件要求对相应流程进行改造,为已承保客户的顺利过渡与承接做好准备。

  对于已停售产品的转投保,部分保险公司表示,已由各渠道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客户,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产品的转保建议,投保其他产品继续享受保障。

  市民要注意的是,在新旧保单转换时,有自动重新续保和主动重新续保两种方式,前者由客户授权后,在到期前,系统自动向保险公司续保申请,并提醒支付下一年度费用,后者则需要客户每年主动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支付费用,明确了短期健康险与长期健康险的界限。

  5月1日后,市民投保短期健康保险,要留心以下这些表述。

  1.续保条款必须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2.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

  3.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

  4.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5.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的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6.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让消费者易混淆的,易发生“短险长做”风险等表述。

  建议消费者购买健康保险,不应仅看价格

  短期健康险市场产品众多,银保监会为消费者支招。

  一是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健康保险产品时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并重点关注产品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险。同时,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来讲,其责任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时重点关注保险条款相关情况,不建议重复购买此类产品。

  二是建议消费者合理购买健康保险产品。购买健康保险的目的是年轻时为老年做准备,现在为将来做准备。短期健康保险的特点是期限短,年轻的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短期健康险也有自身的局限性,比如,消费者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医疗费用风险增加,消费者再次购买产品的价格会升高,同时也会面临产品停售,无法再次购买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的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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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停止销售!购买此类健康保险时 请留心这些表述

稿源: 甬上 2021-04-28 18:49:00

  “5月1日起,宣称可以‘保证续保’的短期健康保险禁止销售了”

  “最近要停售的基本都是短期健康险,这些产品本就不允许‘保证续保’”

  “如果最近有人炒作医疗险停售,声称某某产品原本是保证续保的,马上停售,以后就买不到了,千万不要轻信!”

  最近,朋友圈不少保险从业人员都在转发不合规短期健康险将停售的消息。停售的产品具体涉及哪些?今后市民该如何选择短期健康保险?在宁波晚报的读者交流平台上,不少读者有这样的疑问。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不合规短期健康险停止销售

  短期健康险在过去的几个月经历一波调整迭代。

  2021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合规产品将在5月1日前停售。

  根据规定,严禁保险公司通过异化产品设计,“短险长做”误导消费者。明确短期健康保险不得保证续保,不得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规范产品定价、赔付率。要求保险公司产品定价应当具备定价基础,不得设定严重背离理赔经验数据基础的、虚高的保险金额。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定期在公司官网披露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综合赔付率,接受社会各界和保险消费者监督。

  规范产品组合销售。严禁保险公司将产品组合销售异化为捆绑强制搭售,限制消费者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

  规范核保理赔。严禁保险公司核保“空心化”、理赔“核保化”,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要求保险公司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健康告知信息的设定不得出现有违一般医学常识等情形。

  规范产品停售。严禁保险公司通过随意停售保险产品,弥补其因激进经营造成的损失,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要求保险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和即时通讯等方式,公开披露产品的具体停售原因、停售时间,以及后续服务措施等信息。

  规范投保提示。建立短期健康保险投保提示制度,要求保险公司销售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向投保人提供投保须知书,并重点提示保险消费者应当关注的产品重要权益和义务,防止销售人员因误导行为,导致消费者自身利益受损。

  规范退保现金价值。明确规定最低现金价值计算标准。

  随着5月1日的停售期限临近,近日,银保监会向各人身保险公司下发《关于短期健康险续保表述备案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对备案产品条款进行调整,及时对已备案条款进行调整,并制定方案在已售保单保险期间届满后以表述规范的产品予以替换,对于主动停售的产品,严禁以监管规定为由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

  “短险长做”损害消费者利益

  短期健康险产品面临严监管,与相关产品业务发展迅速伴随着问题的出现有关。

  近年来,国内健康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年均增速超过30%,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特别是短期健康保险,其保费低、保额高,对市民很有吸引力。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

  短期健康保险在快速发展同时,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银保监会此前多次表示,部分保险公司销售行为不规范,将短期健康险当作长期健康险销售,一旦赔付率超过预期就停售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利益。还有如部分产品缺乏定价基础,保额虚高;核保理赔不规范;无序竞争,不利于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健康保险消费观念。为规范短期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启动了行业短期健康险业务的规范工作,并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通知》。

  新旧保单转换时,消费者要留心这些表述

  据介绍,不少保险公司已依据监管要求,在官网披露了相关产品信息、赔付率信息等。一些公司的不合规产品正在完成条款的变更备案,按照文件要求对相应流程进行改造,为已承保客户的顺利过渡与承接做好准备。

  对于已停售产品的转投保,部分保险公司表示,已由各渠道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客户,消费者可以根据相关产品的转保建议,投保其他产品继续享受保障。

  市民要注意的是,在新旧保单转换时,有自动重新续保和主动重新续保两种方式,前者由客户授权后,在到期前,系统自动向保险公司续保申请,并提醒支付下一年度费用,后者则需要客户每年主动向保险公司申请续保、支付费用,明确了短期健康险与长期健康险的界限。

  5月1日后,市民投保短期健康保险,要留心以下这些表述。

  1.续保条款必须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且表述必须包含“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2.条款中不得包含“本产品可续保至xx周岁”、“续保时最高年龄可至xx周岁”等类似表述。

  3.不得包含“您重新投保时,我们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者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投保申请”;

  4.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我们将以您首次投保时的身体状况和健康告知进行核保”或“续保时我们不再对您的身体状况进行审核”等类似表述;

  5.条款中不得包含“续保时保费的宽限期为60天”等类似表述。

  6.条款中不得包含其他让消费者易混淆的,易发生“短险长做”风险等表述。

  建议消费者购买健康保险,不应仅看价格

  短期健康险市场产品众多,银保监会为消费者支招。

  一是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健康保险产品时认真阅读产品条款,并重点关注产品的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一般是在1年及以下,且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或包含保证续保责任的健康险,属于长期健康保险。同时,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来讲,其责任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重复理赔,建议消费者购买此类产品时重点关注保险条款相关情况,不建议重复购买此类产品。

  二是建议消费者合理购买健康保险产品。购买健康保险的目的是年轻时为老年做准备,现在为将来做准备。短期健康保险的特点是期限短,年轻的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价格会比较便宜,但短期健康险也有自身的局限性,比如,消费者因健康状况变化导致医疗费用风险增加,消费者再次购买产品的价格会升高,同时也会面临产品停售,无法再次购买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不仅要关注产品的价格,还要关注产品的长期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宁波晚报记者 徐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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