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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宣判
2021-04-30 11:47:00 稿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

  庭审现场

  【10:40】休庭

  【10:32】法庭辩论结束,被告进行陈述

  被告二人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思。

  【10:13】正在进行公诉人举证

  公诉人举证,主要分为造谣的传播情况、被害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以及社会传播影响。

  在举证中,关于传播情况,被告人律师认为,2020年12月后的事件发酵情况与2020年8月捏造谣言的情况不同;2020年12月后的发酵存在网友自行挖掘和主动引流。

  在举证社会影响中,作证的网友涉及东莞、广州、天津、山东潍坊、广西等多地。网友们认为,此事件对网络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不好的影响,让人对社会没有安全感和信任感,并认为造谣成本太低,被害人无力辟谣。

  【9:29】进入公诉人讯问阶段

  公诉人讯问中,被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捏造事实谣言表示当初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当初做这个事情就是一时冲动,目的是为了给群友看。

  讯问中,公诉人表示为何在群内有人打包再转发的时候,被告二人还在继续持续发送捏造对话和事实,被告表示不清楚。

  被告人表示,当初捏造编造事实两人是有商量的,并表示,捏造时与被害人不认识无过节。

  庭审中,被告人表示对被害人的歉意。

  【9:20】刚刚,宣读起诉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起诉,起诉书上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起诉书里提到,被告人捏造的谣言曾发布在118个群,引发2.6万人次阅读,7个微信公众号,2万余次阅读,微博话题7.4亿人次关注度,讨论5.8万人次。

  【9:00】准备开庭审理

(据中国蓝客户端)

  【浙江新闻+】

  事情源于2020年7月初,杭州谷女士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对面小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

  此事随后在网上发酵,不明真相的网友写下不堪入目的留言,谷女士的邻居、朋友、同事议论纷纷,再然后就是谷女士丢了工作、找新工作被拒、患上抑郁症……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书,“经查证,郎某与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属情节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郎某、何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责任。

  经审查,该案符合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余杭区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并依法要求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提供协助。

  根据余杭区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侦查。至此,该案性质由一起自诉案件转为了公诉案件。

  2021年1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2021年1月25日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针对网络诽谤等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2021年2月26日,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公诉。

编辑: 陈捷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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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宣判

稿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21-04-30 11:47:00

  4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当庭宣判,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某、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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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现场

  【10:40】休庭

  【10:32】法庭辩论结束,被告进行陈述

  被告二人对自己的错误进行反思。

  【10:13】正在进行公诉人举证

  公诉人举证,主要分为造谣的传播情况、被害人受到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以及社会传播影响。

  在举证中,关于传播情况,被告人律师认为,2020年12月后的事件发酵情况与2020年8月捏造谣言的情况不同;2020年12月后的发酵存在网友自行挖掘和主动引流。

  在举证社会影响中,作证的网友涉及东莞、广州、天津、山东潍坊、广西等多地。网友们认为,此事件对网络秩序和社会风气造成不好的影响,让人对社会没有安全感和信任感,并认为造谣成本太低,被害人无力辟谣。

  【9:29】进入公诉人讯问阶段

  公诉人讯问中,被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捏造事实谣言表示当初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当初做这个事情就是一时冲动,目的是为了给群友看。

  讯问中,公诉人表示为何在群内有人打包再转发的时候,被告二人还在继续持续发送捏造对话和事实,被告表示不清楚。

  被告人表示,当初捏造编造事实两人是有商量的,并表示,捏造时与被害人不认识无过节。

  庭审中,被告人表示对被害人的歉意。

  【9:20】刚刚,宣读起诉书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起诉,起诉书上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起诉书里提到,被告人捏造的谣言曾发布在118个群,引发2.6万人次阅读,7个微信公众号,2万余次阅读,微博话题7.4亿人次关注度,讨论5.8万人次。

  【9:00】准备开庭审理

(据中国蓝客户端)

  【浙江新闻+】

  事情源于2020年7月初,杭州谷女士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对面小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

  此事随后在网上发酵,不明真相的网友写下不堪入目的留言,谷女士的邻居、朋友、同事议论纷纷,再然后就是谷女士丢了工作、找新工作被拒、患上抑郁症……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书,“经查证,郎某与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属情节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2020年10月26日,谷女士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郎某、何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何某的刑事责任。

  经审查,该案符合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余杭区法院于2020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并依法要求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提供协助。

  根据余杭区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侦查。至此,该案性质由一起自诉案件转为了公诉案件。

  2021年1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在2021年1月25日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针对网络诽谤等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2021年2月26日,余杭区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法院提起公诉。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陈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