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 余建文)
中国宁波网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王林威
根据伏季休渔的相关规定,从5月8日起一直到8月1日部分渔船开捕为止,在这近三个月中,除钓具作业的渔获外,禁止“热气货”海捕水产品上市销售。对酷爱海鲜的市民来说,得熬一阵子了。
今天是实施伏休禁售的第一天,市场上水产供应如何?有无违规偷售情况?当天,我市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行动。一早,记者跟随奉化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的执法人员,对当地的农贸市场、水产批发市场等地进行检查。
伏季休渔市场执法检查启动
早上3时多,奉化区综合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很热闹。执法人员来到水产批发区,一家家地看过去,要求店主出示所售渔获物的进货凭证,并宣传伏季休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这些小黄鱼、鲳鱼都是冷冻的,从路林市场进的货”,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大多数商贩比较配合,并拿出进货票据以备查验。不过,执法人员在市场的一处销售点,从一堆杂鱼中发现有不少龙头鱼(俗称“豆腐鱼”),约有3公斤,“这是伏休规定中禁止销售的8种重点产品之一”,执法人员正告摊主,并依规予以收缴。
各类冻品海鲜供应充足
随后,执法人员又到奉化多个农贸市场、蔬菜商行等进行检查,详细询问进货来源,仔细核对进货票据。在吴墩临时菜场,执法人员发现一家水产摊竟然在销售活的虾蛄。“这一点点东西不到一斤重,我是自己吃的,不是卖的”,摊主知道伏休规定,一开始还狡辩,有点抵触情绪。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愿意配合执法,虾蛄称重后也依规予以收缴。
查获禁售的活虾蛄,称重后依法收缴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静巨介绍,前一阶段已经向市场经营者、零售商贩等,就伏季休渔的相关规定作了广泛宣传。从今天检查情况看,整体上执行得比较好,市场上冰冻海水产品供应也较为充足,但也有个别人在违规销售“热气货”,对此,执法部门坚决依法进行处理,查获的禁售渔获一律收缴。此外,也要提醒水产销售商包括餐馆、大排档等,购买水产品一定要搞清楚来源,并索取进货凭据,标清楚品种、数量、销售方等信息,共同维护好伏休市场秩序,“对票据不全的商贩我们进行警告,要求补全”。
【新闻多一点】
凌晨行动!象山联合执法打响今年伏季休渔保卫战第一枪
中国宁波网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陈佳雯 陈挺 江妮 文/摄
视频拍摄:陈佳雯
今天凌晨,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商贸集团来到城区各大菜场,开展今年首场“一打三整治”联合检查行动,对违禁渔获物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联合检查。
“带鱼是哪里购进的,请出示票据……”凌晨2时左右,在象山中心菜场的水产批发区,执法人员发现有摊主正在销售带鱼,立即对其进货来源、数量、时间等情况进行核实。
面对询问,摊主无法出示相关票据。执法人员当场对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要求进行整改。
检查现场。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部分进口冷链水产品无“三证一码”,不符合上市销售要求,当场予以查封。“这些水产品将统一隔离于专用监管冷库,实施集中消毒和检测。”执法人员介绍。
根据相关规定,进口冷链食品应当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无“三证一码”或不齐全的,一律不准加工、贮存、销售和使用。
“摊主应该公开展示冷链食品溯源码,供消费者通过支付宝扫码查验,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全链条可追溯。”执法人员表示。
执法现场。
“从检查结果看,各菜场均未发现违禁渔获物,但部分摊位票据不规范,索证索票意识淡薄。”最终,执法人员对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6家经营户,当场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暂停销售;对4家未能出具“三证一码”摊位的进口水产品当场查封,合计查封进口水产品58.5公斤,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有关规定,5月8日至8月1日,禁止销售和运载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对此,从5月8日零点开始,象山还集中力量,在县域所有高速口设立流动检查卡点,不定时对过往冷藏运输车、箱式货车、卡车等进行突击检查,并加强城区道路巡查,若发现违禁渔获物一律没收,并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该县将对各类市场和餐饮场所进行全方位监管,结合码头检查、海上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违禁渔获物销售、运输、捕捞等违法行为。
编辑: 陈奉凤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