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张某车辆情况
中国宁波网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金悦 文/图
“冤枉啊,我一口酒没喝,怎么会查出酒驾呢!”今天,高新区法院通报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张某曾多次辩解自己没有饮酒,只是吃了一道含米酒的菜,而真相却并非如此。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在世纪大道辅路和新晖路交叉路口,发生了两辆车碰撞的事故,所幸事故仅车辆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交警现场勘查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因张某右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造成,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且交警为张某做的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显示结果为154mg/100ml。
不料张某大声喊冤,声称自己绝对没有喝过一口酒!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张某称,前一晚,她独自在男朋友家中给自己烧了几道菜,其中一道是锡纸花甲。为了让菜肴口感更佳,张某做菜时随手往里面倒了些许糯米酒,又连汤带菜将锡纸花甲吃了精光。晚上8时,张某驾车回自己家,不料路上发生了事故。
“酒精煮过后会挥发,我一点醉酒的感觉都没有,一定是检测结果有问题。”张某辩称。但据事故现场另一方证人证言,在发生事故后,张某与其交谈过程中语无伦次,口中也有明显酒气。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鉴定,显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1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在无可辩驳的证据下,张某的小聪明被无情戳穿,最终承认自己在吃完花甲后,又倒入了不少酒,并连汤喝完。
2021年4月,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向高新区法院提起公诉。高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最终判处张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法官提醒
美酒也不可过分贪杯,像张某这样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还将酒精测试结果过高的原因归咎于一道菜更是错上加错。夏季酷暑即将迎来,冰酒解暑虽爽,但酒后驾驶害人害己,还需警钟长鸣,切勿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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