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6月7日起宁波全市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有部分调整
2021-06-07 19:20:00 稿源: 甬上  

  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获悉,自6月7日起,个人在宁波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移登记业务时,无需再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

  同时,以后在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申请房贷、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等各种办事过程中,也都不再需要个人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纸质证明,而是全部由办理部门自行调取——这里的“部门”,不只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所有的银行。

  具体公告如下:

  划重点

  1. 个人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移登记业务,不再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材料(原先主要在缴纳契税时会用到)。

  2. 用于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用途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由办理部门自行获取。

  3. 申请房贷所需的家庭住房登记结果信息,由各金融部门自行查询。

  其他事宜,企业或市民需要调取这项证明的,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自助查询机等渠道,进行查询及打印。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线上渠道只能查询个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套数,只有线下渠道才能查询家庭房屋套数。

  另外需要注意,非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个人住房转移登记业务,在6月7日到7月15日过渡期间,按原办理模式操作。

  宁波晚报 记者 曾梅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6月7日起宁波全市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有部分调整

稿源: 甬上 2021-06-07 19:20:00

  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获悉,自6月7日起,个人在宁波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移登记业务时,无需再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

  同时,以后在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申请房贷、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等各种办事过程中,也都不再需要个人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纸质证明,而是全部由办理部门自行调取——这里的“部门”,不只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所有的银行。

  具体公告如下:

  划重点

  1. 个人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移登记业务,不再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材料(原先主要在缴纳契税时会用到)。

  2. 用于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用途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由办理部门自行获取。

  3. 申请房贷所需的家庭住房登记结果信息,由各金融部门自行查询。

  其他事宜,企业或市民需要调取这项证明的,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自助查询机等渠道,进行查询及打印。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线上渠道只能查询个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套数,只有线下渠道才能查询家庭房屋套数。

  另外需要注意,非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个人住房转移登记业务,在6月7日到7月15日过渡期间,按原办理模式操作。

  宁波晚报 记者 曾梅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