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获悉,自6月7日起,个人在宁波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移登记业务时,无需再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
同时,以后在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申请房贷、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等各种办事过程中,也都不再需要个人提供家庭住房情况纸质证明,而是全部由办理部门自行调取——这里的“部门”,不只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所有的银行。
具体公告如下:
划重点
1. 个人在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住房转移登记业务,不再需要提交家庭住房套数纸质证明材料(原先主要在缴纳契税时会用到)。
2. 用于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用途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由办理部门自行获取。
3. 申请房贷所需的家庭住房登记结果信息,由各金融部门自行查询。
其他事宜,企业或市民需要调取这项证明的,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综合自助服务终端、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自助查询机等渠道,进行查询及打印。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线上渠道只能查询个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房屋套数,只有线下渠道才能查询家庭房屋套数。
另外需要注意,非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个人住房转移登记业务,在6月7日到7月15日过渡期间,按原办理模式操作。
宁波晚报 记者 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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