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1〕121号)和《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甬鄞教基〔2021〕52号)规定,当民办学校报名数超过计划数,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下简称电脑派位)录取。受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委托,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于6月20日上午,对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符合电脑派位条件的民办学校报名数据进行了封存,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1、电脑派位组织实施
本次电脑派位工作由浙江省宁波市天一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组织实施。6月20日上午,公证处导出数据并统一封存,直至6月22日电脑派位时启用。电脑派位时将邀请党外监督员、政协委员、驻局纪检监察干部、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媒体记者等全程参与监督。
2、电脑派位工作原理
学生身份证号是电脑派位的唯一信息。电脑派位过程中,单独采用身份证号码一项信息进行派位,如有出现信息错配,如学生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等,以身份证号码为准。持国外护照、港澳台证报名学生,以相关证件上的证件号信息作为电脑派位的唯一信息。
派位电脑和派位软件等均由公证处提供,市教育考试院另外再提供一台安装正版win10和office软件的电脑备用。数据传输、备份、封存等按照公证处要求操作。
3、电脑派位现场流程(6月22日)
1.公证员启封派位电脑和派位数据。
2.公证员介绍电脑派位工作规程。
3.按蓝青学校、蓝青小学(走读生)、蓝青小学(住宿生)顺序依次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只显示学生身份证号。电脑派位过程及派位电脑上的操作全程摄像备案。
4.待电脑派位结束后,导出录取学生身份证号并打印。
5.公证员对本次电脑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6.工作人员根据导出的录取学生身份号,对学生姓名等信息进行匹对,公证员负责核验。
7.待核实无误后,鄞州教育网站和“鄞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对外公布录取学生信息。为保护未成年人信息,公布时,仅公布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后四位,若有同名同姓且身份证后四位一致者,再加上毕业小学(幼儿园)。因电脑随机派位涉及到学生身份证号,因此,现场人员手机一律上交到指定位置保管。除电脑派位工作备案需要摄影摄像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拍照。
4、电脑派位过程的应急处理
1.如公证处提供的派位电脑出现系统故障,则在备用电脑上进行电脑派位。如上述两台电脑均出现系统故障,则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第二台备用电脑,并进行现场的电脑格式化及软件安装进行派位。如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第二台备用电脑再出现系统故障,则采用人工抽签方式,将所有名单打印后放入抽签箱内,由工作人员进行手工抽签。 2.如派位软件出现差错,比如应该抽出40个,抽出了多了1个,或少抽1个人,或把全部名单都抽出来,则该学校电脑派位结果作废,重新对该校进行派位。若第二次派位软件仍出现差错,则重新安装派位软件进行抽取。若重新安装的派位软件仍出现差错,则在备用电脑上进行电脑派位。若抽签仍出现差错,则采用人工抽签方式,将所有名单打印后放入抽签箱内由工作人员进行手工抽签。
5、其它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1〕121号)和《鄞州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甬鄞教基〔2021〕52号)精神,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电脑派位结束后,将通过比对剔除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已录取的学生数据,确定第一批次第二志愿需参加电脑派位民办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信息,由公证处导出并封存。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已录满的学校不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6月23日,按照第一批次第一志愿电脑派位流程进行相关学校第一批次第二志愿录取。
6月28日-29日,民办学校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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