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结合我市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经评估,现就调整我市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及相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调整区域
(一)对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4号)中13个执行封闭管理的重点区域进行解封。
(二)对麻涌镇执行封控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解封。
二、相关防控措施
(一)公共场所。上述封闭封控场所解封前须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解封后,公共场所入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健全进场分时段预约制度,引导错峰预约进场,灵活采取限流措施,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落实进场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麻涌镇餐饮场所有序恢复堂食,按核定人数的75%实行限流,每桌不超过10人就餐,每桌登记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
(二)住宅小区。所有住宅小区解封后执行7天的严控管理措施,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员及车辆进出;小区保持执行三人小组健康监测和常态化防控措施,居民自我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三人小组;住户实行住家、单位“两点一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小区加强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27日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