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带路人。日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21项制度”》,这是市委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配套专门文件,确保把“关键少数”锻造成“硬核力量”。
今年6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正式发布。随后,省委出台贯彻落实13项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这两个意见,“21项制度”应运而生。它突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既把中央和省委意见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更结合宁波实际,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更具政治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力求通过更多制度性成果、更大监督治理成效,来破解对“关键少数”监督难题。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贯穿“21项制度”的根本要求。它突出政治监督,无论是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中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要求,还是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中的“把政治信仰、政治领导、政治能力、政治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交底交单”等,都是政治监督的主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21项制度”的鲜明特色。它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平时监督中存在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等问题,找准监督抓手。比如在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方面,既明确了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又强调了纪委书记对同级“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对同级班子其他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和重要问题报告的适用情形、工作要求等内容。
监督形式灵活多样,是“21项制度”的突出特点。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难题,关键要解决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21项制度”围绕宗旨,从谈心谈话、重点考核、政治生态分析、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巡视巡察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形式。比如在加强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方面,制定“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监督实施办法,从自查评估、日常监督、数字化监督、监督检查和结果运用等方面,规范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监督。
更具地方特色的模式,是“21项制度”的最大亮点。它从宁波实际出发,吸收提炼了宁波实践中的有效做法,并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上升、固化为制度,力求行之有效。比如将“三书三查两报告”制度、“一案五必须”制度、“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监督数字化平台建设方案等具有宁波特色的办法写入“21项制度”,推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开展监督。
“权力是把双刃剑。手里掌握着重要权力和资源的‘一把手’更应慎独、慎微、慎言、慎行。‘21项制度’的出台,旨在把这些‘关键少数’管住管好,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更大的治理性成效。”市纪委市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甬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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