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精准实施疫情防控举措,严格落实测体温、查行程、亮绿码、佩戴口罩等措施,必要时实施封闭管理。
通知要求,养老机构要从严从紧抓好入院探视,恢复预约探视和定点探视,凡入境或疫情风险地区的探视者暂不得进入养老服务机构,暂停社会力量入院开展活动。采用预约方式办理返院(或新入住)老年人入住手续,确保返院(或新入住)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暂停接待外省市人员参观访问,暂停社会力量在机构内开展活动;婚姻登记窗口应加强婚姻登记预约制度,确保不发生聚集性感染或交叉感染。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民政服务机构持续做好机构内民政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异常症状报告等健康监测。加强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管理,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外出者应报告行程路线。严格落实机构内服务对象管理,非必要减少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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