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4年的陆龟,快50斤重了!”前几天,家住鄞州瞻岐镇的张某,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出了这样的“惊叹”。
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8月9日,鄞州警方通报,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因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8月3日,瞻岐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他的朋友圈里发现有人在养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从该报警人提供的视频看,其所指的动物疑似陆龟。
根据相关线索,民警找到了金女士的工厂,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房子”,里面养着一只脸盆大小的陆龟。经专家鉴定,该陆龟为苏卡达陆龟。
“苏卡达陆龟是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介绍,若未取得相关的资质就驯养或贩卖苏卡达陆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只陆龟是从哪里来的?金女士称,这是她儿子张某养的。原来,张某于2017年买了这只陆龟,但没多久,张某的孩子出生了。张某觉得陆龟养在家里有些脏,就寄养到母亲开在乡下的工厂里。
“平时就给它吃点蔬菜、水果什么的,刚带过来的时候只有碗口那么大,现在快脸盆大小了。”金女士说,那个角落就是儿子张某给陆龟搭的“家”,陆龟偶尔还在院里溜达一下。
“应该没什么危害吧,这个犯法吗?”金女士有些疑问。
民警查获的苏卡达陆龟。
民警找到张某,得知这个陆龟是他从一家花鸟市场买的。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找到了卖家吴某。
在吴某的店里,民警没有发现其他保护动物。经民警提醒,吴某才想起来:“好像是卖出过一只陆龟,忘记了是不是卖给他(指张某)。”
那当初吴某是从哪里得到的陆龟呢?吴某交代,是从路边小贩的手里收购的,就卖过这一只,之后就没卖过了。
“有些年轻人包括小朋友,很喜欢买这种大型龟,就买了下来,准备转手卖掉。”吴某说,他也不知道陆龟是保护动物。
在派出所里,民警给陆龟进行了“体检”。“体重24公斤,有成年人的肩宽那么宽。”办案民警颜警官介绍,在给这只大型陆龟用白菜叶等喂食之后,雅戈尔动物园派人来将它“接”走了。
“去年也查到过一起这样的事件,也是把苏卡达陆龟当宠物养。”颜警官说,很多人只是单纯觉得新奇、好玩,没想过这些是外来物种,更加不会去想到违法的情况了。事后,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和政策方面的宣讲。
根据刑法的规定,吴某、张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在购买、饲养宠物时,要首先确认其是否为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切莫因一时兴起或者粗心大意而触犯法律。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通讯员 曹炳枫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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