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专题片《监守自盗必自毁》,披露了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朱华山的自毁之路。
在成为领导干部一开始,朱华山就有着“与众不同”的价值观,他把“当大官、发大财、懂享受”作为人生信条,“能当上官、能够挣钱,觉得好像是(自己的)价值有体现了。人生观方面,觉得是有地位了,能够为人办事了,人家认可你了,能够有好的东西来享受了,就实现了精彩的人生。”
朱华山先后担任云南省招生办主任、省招生考试院院长、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等职,把手中招生、考试等权力变成利益交换的砝码。专题片披露,他非法收受巨额贿赂,涉案金额达2600多万元。
2007年,富商王某认识了时任云南省招办主任的朱华山。此后不久,王某就在昆明某大酒店为朱华山“奉上”现金人民币100万元,爱财的朱华山喜形于色,很快接受了这个有钱的“朋友”。
王某通过抛撒诱饵,将朱华山手中的招生权力移花接木,为他人就学提供帮助,既做了人情,又显示自己神通广大,实现其商业目的。每年招考期间,王某请托帮忙,朱华山都一一照办。2008年至2012年,朱华山先后8次收受王某所送现金250万元、别墅一幢、红木家具款36万元。
杨某某是云南多家民办学校的董事长,比起王某的金钱开道、直奔主题,她的手段更显“温柔”,主要围绕朱华山的亲属、父母、子女下手,通过打“感情牌”来围猎。
朱华山先后10次收受杨某某27万余元。2019年9月底,明知云南全省正在肃清秦光荣流毒,自己可能面临组织调查,他仍让杨某某陪同去4S店看车,并收下一辆价值110万元的高级轿车。
除了王某和杨某某,朱华山还非法收受涉黑头目乔某、王某、杨某等7人所送现金折合人民币共计700余万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披露,朱华山处心积虑攀附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并走“夫人路线”讨好秦的妻子黄玉兰,以此进入秦光荣的圈子,并走上正厅级的岗位。
这份处心积虑,同样被朱华山用在自我包装上,其忏悔书中写道:“形象上,在组织面前,在公众面前极力表现自己正直、诚实、阳光、低调、谦和的形象,而实际上是丑恶、圆滑、灰暗、私欲膨胀的自己;生活上,极力表现出严谨、朴素、简单的一面,而实际是追求奢华、追求享受。”
办案人员披露,在搜查过程中发现朱华山的家里很朴素,因为他不敢光明正大地花受贿得来的钱。
早在2006年,朱华山以给父母买房之名,用受贿款购买了一套别墅;2007年收受他人价值50万元的奥迪汽车一辆;2009年以借为名向他人索要300万元,购买高档住房一套;2011年,收受他人480多平米别墅一套;2015年,出资400余万元购买别墅一套,并斥巨资豪华装修。
然而,为了掩人耳目,更为营造自己清廉正直、两袖清风的假象,朱华山长期居住在昆明理工大学的集资房里,别墅只是偶尔去住一住,只有少数几个亲近的亲戚知道他有别墅。
朱华山对豪车也很感兴趣,但车子到手后,他也只是偷偷摸摸开一开,还要把车上的标识取下来。2019年收受上述价值110万元的豪车后,朱华山又找机会把购车款退还给杨某某。办案人员表示,这说明朱华山心里明白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纪,根本上说还是心存侥幸,对法律、纪律无敬畏之心,没有底线。
买好车,但又不敢坐,偶尔用一用,偷偷摸摸;买大房,但又不敢住,偶尔住一住,躲躲闪闪。总是像做小偷一样,见不得人。这就是朱华山可悲人生的真实写照。
2010年左右,朱华山与杨某某、欧阳某三人共同出资,在云南某地购买土地、开发商住楼。朱华山出资272万元,获得分红400万元。
2019年11月,朱华山因涉嫌违纪违法线索被省纪委监委谈话。他表面主动配合、知无不言,背后却精心设计、串供毁证、避重就轻,他告诉欧阳某和杨某某,如果有人找到他们,就说上述400万元还没有结算、没有分红,并让他们撕掉相关凭据。
朱华山机关算尽,却逃不出党纪国法的制裁。面对镜头他坦言:“在强大的组织面前,任何的聪明都是小聪明、小儿科,想要通过小聪明来规避组织监管、逃避组织的审查调查,是做不到的。”
“自己有了问题要赶快向组织坦白、交代、自首,早一天就是自己早一天‘解放’。”
2020年7月,朱华山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3月,朱华山涉嫌受贿罪一案,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向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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