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陈敏 通讯员 马蝶翼
记者今天从宁波市妇儿医院了解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已印发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等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浙江省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新增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救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多患儿和家庭将因此受惠。
据悉,新增的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包含56个病种,涵盖神经系统功能性出生缺陷、心血管系统功能性缺陷、消化系统功能性缺陷、皮肤系统功能性缺陷、泌尿及肾脏系统功能性缺陷、免疫及血液系统功能性缺陷、内分泌代谢功能性缺陷等多方面疾病。
救助标准为:针对经济困难家庭,依据患儿在项目实施单位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自付情况,按照3000元、5000元两档标准予以补助。具体如下:
1.自付3000元(含)-5000元(不含)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
2.自付5000元(含)以上的,补助标准为5000元。
救助名额和频次:2021-2025年每名患儿最多可申请4次救助。上一次救助完成(指患儿收到救助金,下同)后,可申请下一次救助(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和按序排队)。
作为宁波地区出生缺陷救助实施项目单位,目前,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正在实施的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自2018年项目实施以来已经为近200个家庭提供了300余万元的救助,为出生缺陷患儿和家庭提供有效的保障。宁波家有相关疾病孩子的,可联系0574-87083483。
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具体病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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