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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选派新一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 人选条件有这些
2021-09-18 20:43: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农指员和村民谋划旧村改造项目(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 黄合 通讯员 勇祖轩

  今天下午,我市安排部署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重点是选派村第一书记和第十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新一轮市派人员任期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经过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和市农业农村局前期调研,这次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和往年相比,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了不少创新。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17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设计、亲自推动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则是中央于2015年部署实施的工作——在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落实好这两项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我们选派了市级驻村第一书记,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市级选派了12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从中又遴选了1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更大力度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农指员指导乡村公路改造(资料图)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一般的机关干部以外,我市根据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链接了更多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建设规划、综治维稳的人员,增加了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派驻力量,提升了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帮扶力度,推动更多资源要素流向农村。

  据不完全统计,12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中,四分之一是来自国企、高校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利于更好地撬动资源,转变帮扶方式、丰富帮扶载体,推动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等不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形成开放式、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帮扶体系。

  与此同时,在以奉化、余姚、宁海、象山等“16+3”区域内低收入农户相对集中、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作为派驻范围的基础上,今年宁波也扩大了对“红色村”的派驻,为传承“红色基因”、建强“红色支部”、丰富“红色内涵”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农指员和专家考察山茶树基地(资料图)

  这些“红色村”包括慈溪昌明村、余姚横坎头村、海曙朱梅村3个中央“红色村”以及北仑小门村、鄞州金峨村、鄞州沙村村、余姚十六户村、余姚柿林村、慈溪相公殿村、慈溪贤江村7个省级“红色村”,总共10个,实现了中央和省级红色重点村的全覆盖。

  新闻多一点

  1.派驻范围。

  按照“村村都有指导员”的工作要求,采取市、区县(市)、镇乡(涉农街道)三级联动方式进行选派。

  市级派驻范围原则上以奉化、余姚、宁海、象山等“16+3”区域内低收入农户相对集中、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为主;也选择部分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主要增加海曙、北仑、鄞州和慈溪等地列入中央和省级红村等重点村。

  2.人选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是以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市派人员原则上从市级(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金融机构优秀干部和人员中选派,也可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一些熟悉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

  三是乡村振兴迫切需要,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建设规划、综治维稳的人员优先选派。

  四是结合我市基层党组织实际和选派人员个人条件,在全市第十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中遴选1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同志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1年以上党龄。

  3.选派方式。

  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选派人选,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实行“一村一指、片组合作”的驻村方式,奉化、余姚、宁海、象山等以镇乡(街道)为单元组成驻村工作组;海曙、北仑、鄞州和慈溪等以区(市)为单元组成驻村工作组,各工作组设立一名组长,发挥组团帮促作用。

  4.组织领导。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要分级开展履职培训,派驻人员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2次县级以上培训。

  三是市派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组长兼任镇乡(街道)党(工)委委员,参与镇乡(街道)有关党建工作、农业农村等重要议题的会议和决策。

  四是各派出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经常到派驻村督促检查指导,每年帮促资金不少于10万元。

编辑: 杜寅纠错:1719646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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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选派新一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 人选条件有这些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09-18 20:43:00

农指员和村民谋划旧村改造项目(资料图)

  中国宁波网记者 黄合 通讯员 勇祖轩

  今天下午,我市安排部署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重点是选派村第一书记和第十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新一轮市派人员任期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3年12月。经过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和市农业农村局前期调研,这次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和往年相比,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了不少创新。

  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17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设计、亲自推动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则是中央于2015年部署实施的工作——在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落实好这两项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今年,我们选派了市级驻村第一书记,进一步加强帮扶力度、优化驻村力量、拓展工作内容。”市委组织部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市级选派了12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从中又遴选了1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中共党员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以更大力度做好驻村帮扶工作。

农指员指导乡村公路改造(资料图)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一般的机关干部以外,我市根据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链接了更多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建设规划、综治维稳的人员,增加了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派驻力量,提升了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帮扶力度,推动更多资源要素流向农村。

  据不完全统计,12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中,四分之一是来自国企、高校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有利于更好地撬动资源,转变帮扶方式、丰富帮扶载体,推动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等不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努力构建形成开放式、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帮扶体系。

  与此同时,在以奉化、余姚、宁海、象山等“16+3”区域内低收入农户相对集中、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作为派驻范围的基础上,今年宁波也扩大了对“红色村”的派驻,为传承“红色基因”、建强“红色支部”、丰富“红色内涵”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农指员和专家考察山茶树基地(资料图)

  这些“红色村”包括慈溪昌明村、余姚横坎头村、海曙朱梅村3个中央“红色村”以及北仑小门村、鄞州金峨村、鄞州沙村村、余姚十六户村、余姚柿林村、慈溪相公殿村、慈溪贤江村7个省级“红色村”,总共10个,实现了中央和省级红色重点村的全覆盖。

  新闻多一点

  1.派驻范围。

  按照“村村都有指导员”的工作要求,采取市、区县(市)、镇乡(涉农街道)三级联动方式进行选派。

  市级派驻范围原则上以奉化、余姚、宁海、象山等“16+3”区域内低收入农户相对集中、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为主;也选择部分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主要增加海曙、北仑、鄞州和慈溪等地列入中央和省级红村等重点村。

  2.人选条件。

  一是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是以优秀年轻干部为主体,市派人员原则上从市级(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金融机构优秀干部和人员中选派,也可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一些熟悉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

  三是乡村振兴迫切需要,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才,懂现代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建设规划、综治维稳的人员优先选派。

  四是结合我市基层党组织实际和选派人员个人条件,在全市第十三批农村工作指导员中遴选100名左右符合条件的同志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有1年以上党龄。

  3.选派方式。

  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派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拟选派人选,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备案。

  实行“一村一指、片组合作”的驻村方式,奉化、余姚、宁海、象山等以镇乡(街道)为单元组成驻村工作组;海曙、北仑、鄞州和慈溪等以区(市)为单元组成驻村工作组,各工作组设立一名组长,发挥组团帮促作用。

  4.组织领导。

  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要分级开展履职培训,派驻人员原则上任期内至少参加2次县级以上培训。

  三是市派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组长兼任镇乡(街道)党(工)委委员,参与镇乡(街道)有关党建工作、农业农村等重要议题的会议和决策。

  四是各派出单位要落实帮扶责任,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经常到派驻村督促检查指导,每年帮促资金不少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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