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上海迪士尼乐园不承担任何责任”,最近,上海迪士尼乐园因违法张贴这“常见”的免责告示被罚事件,又将霸王条款推进入了大众视野。
那霸王条款离我们远么?
日前,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石浦分局在巡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餐饮店有办理会员卡消费打折的活动,然而会员卡上却印有“本店保留本卡使用的最终解释权”的字样。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象山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其实这种霸王条款就在我们身边。
在酒店、游乐场、餐饮店、健身房等场所随处可见的“温馨”标语,都是经营者在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逃避应该承担的责任。
那么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霸王条款?
1 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2 本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
3 维修造成损坏,仅赔偿消费者维修费
4 在场地使用过程中,如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5 打折、促销商品概不退换
6 谢绝外带食品
7 本洗衣店损坏、丢失衣物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洗衣费10倍
8 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9 卡内金额过期作废
上面这些“霸王条款”统统无效!
法律小科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如果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可先与经营者沟通,指出“霸王条款”不合理之处,通过协商解决。若经营者拒绝协商,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也可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请求确认霸王条款无效,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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