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9月28日消息,针对网民反映“学校食堂使用有致癌风险的转基因油”的留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教育局28日回复称,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学校食堂不能使用转基因油,主管部门没有依据要求学校食堂不能使用转基因油,教育部门会尽量引导、建议学校食堂使用非转基因油品。
网民9月22日在人民网留言称,学校食堂使用有致癌风险的转基因油,当地教育部门不以学生健康为重,对本人反映的问题不重视不解决不作为。
苍南县教育局9月28日回复称,你反映的关于“学校食堂使用有致癌风险的转基因油”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我国现行法规标准里没有直接给出转基因食品的定义,结合农业农村部“转基因”专栏的科普信息及法规中关于“转基因”的相关定义。转基因食品是指以转基因生物或生物体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
目前我国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转基因食品原料(即转基因生物)的管理;第二阶段是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管理。农业农村部门是转基因食品监管第一阶段的主要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转基因生物采取安全性评价及管理。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转基因食品监管第二阶段的管理,即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转基因标识相关规定,并监督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等的标识情况;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工食品的转基因标识管理。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等为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同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2018年 第16号规定,转基因食用植物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
各级教育部门十分重视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学生的健康成长。目前没有相关规定学校食堂不能使用转基因油,主管部门没有依据要求学校食堂不能使用转基因油,教育部门会尽量引导、建议学校食堂使用非转基因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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