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警消防车屡屡提醒让行,却还是在路口被堵一分钟。余姚交警提供视频
中国宁波网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魏士丁 黄盛剑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驾驶员会为“特殊车辆”让行,比如载有病人鸣笛而来的救护车、拉着警报的消防车等。但不得不说的是,也有一部分人至今没有这种意识,或者害怕自己让行会违反交通规则,这无形中阻碍了救援。今天下午,余姚交警就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两名车主在路口等信号灯,面对身后反复鸣笛的消防车视若无睹,最后罚单就来了……
两辆车在路口等信号灯,就是不肯为后面消防车让行。(注:消防车视频记录仪上时间有误差)
这件事发生在10月7日下午1点左右,地点是在余姚泗门镇光明北路与镇北路路口。当时,接到火警的消防车一边鸣笛一边急速沿着光明北路由北往南行驶,到这里时就被堵了——两条直行车道上都有车在等信号灯。
被挡住去路的消防车也急了,警报声不断,并尝试从两条直行车道中间穿过去。如果前面两辆车肯配合,稍微往前挪一点,消防车就能快速从中间过去。但是,这两辆车停在那就是不动。消防员急得用车上的喊话器提醒了:“车子开到前面去,开到前面去!”可即便如此,前面两车仍然不当回事,直到一分钟后绿灯亮起,它们才起步离开。
路口公共视频拍下的场景,消防车试图从中间穿过去,但前面两车就是不动。
“一分钟对于普通人来说很短,但对消防救援人员来说,一分钟可能就是生死攸关的时间了。从报警拉铃到消防车出库门,我们就要求在一分钟内完成的。”当天出警的消防员说,当时有人拨打119报警,称一辆停在泗门镇湖边西路100号路附近的小型货车车头起火,现场火势凶猛。根据指挥中心指令,泗门消防站紧急驰援,出动了1辆消防车7名消防指战员火速奔赴现场,却没想到“堵”在了路上。
余姚交警开出的罚单——记3分、罚款200元。
事后,当地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和第90条的规定,对这两名“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车主进行处罚——分别记3分、罚款200元。
两名车主在被普法后,对处罚没有异议。他们告诉交警,自己也是因为害怕“闯红灯”,再加上之前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因此没有敢挪动车辆,并非故意不避让消防车辆。
“私家车遇到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应该做到快速礼让,否则将会面临处罚。对于可能存在‘闯红灯’,司机朋友们大可放心,交警不仅不会处罚,还会衷心地为这种行为点赞!”交警提醒广大车主,因礼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比如救护车、消防车、出警车、电力抢修车等,如果导致交通违法,可拨打122报警热线备案或直接至交警部门申请撤销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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