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报料热线:81850000

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宁波涉犬管理抗法首案 男子被顶格处罚并赔偿损失1000元
2021-10-11 18:52: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  

  调解现场。海曙城管提供

  中国宁波网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汪伊曼 霍卫国

  “都怪我不懂法,喝了点酒人也冲动了,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后果,对你造成了人身伤害,我发自内心地向你道歉,对不起!”10月11日上午,在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三楼会议室,当事人陈某郑重地向西门中队执法辅助人员范某道歉,赔偿了1000元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后,接受了顶格处罚,为自己之前的冲动行为买了单。

  9月28日,西门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陈某在西门街道卖鱼路一个棋牌室外遛狗但未牵狗绳。当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处罚时,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在执法队员暂扣其饲养的犬只时阻碍执法,推搡执法辅助人员范某致使其从楼梯上跌落,脖子和脚受了轻伤。

  10月11日,由西门中队相关负责人牵头,执法辅助人员范某、当事人陈某某和法律顾问等共同进行了调解。

  法律顾问刘浩提出,根据执法记录仪中的现场视频,在执法过程中相关执法人员并无过错。陈某与执法人员在楼梯上起争执后的推搡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所幸范某受伤不是特别严重,否则陈某还可能获刑事处分。

  “那天中午我喝了几两白酒,脑子里晕乎乎的,也不懂法,所以犯了错。”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经过多方调解,陈某愿意就其过激行为向范某正式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医药费和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西门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陈某阻碍执法的情形,我们决定对其未牵狗绳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罚款100元。为了居民出行安全,执法人员对陈某所养宠物犬予以暂扣,待陈某办完相关手续后归还。”据悉,这是我市实施《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以来,首例因抗拒执法而出现的顶格处罚案例。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扫一扫,中国宁波网装进手机

中国宁波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中国宁波网(宁波甬派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

Copyright(C) 2001-2021 cnn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17004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407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74-81850000 举报邮箱:nb81850@qq.com

宁波涉犬管理抗法首案 男子被顶格处罚并赔偿损失1000元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21-10-11 18:52:00

  调解现场。海曙城管提供

  中国宁波网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汪伊曼 霍卫国

  “都怪我不懂法,喝了点酒人也冲动了,才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后果,对你造成了人身伤害,我发自内心地向你道歉,对不起!”10月11日上午,在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门中队三楼会议室,当事人陈某郑重地向西门中队执法辅助人员范某道歉,赔偿了1000元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后,接受了顶格处罚,为自己之前的冲动行为买了单。

  9月28日,西门中队执法队员巡查发现,当事人陈某在西门街道卖鱼路一个棋牌室外遛狗但未牵狗绳。当执法队员对其进行处罚时,陈某拒绝接受处罚,在执法队员暂扣其饲养的犬只时阻碍执法,推搡执法辅助人员范某致使其从楼梯上跌落,脖子和脚受了轻伤。

  10月11日,由西门中队相关负责人牵头,执法辅助人员范某、当事人陈某某和法律顾问等共同进行了调解。

  法律顾问刘浩提出,根据执法记录仪中的现场视频,在执法过程中相关执法人员并无过错。陈某与执法人员在楼梯上起争执后的推搡行为属于间接故意。所幸范某受伤不是特别严重,否则陈某还可能获刑事处分。

  “那天中午我喝了几两白酒,脑子里晕乎乎的,也不懂法,所以犯了错。”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经过多方调解,陈某愿意就其过激行为向范某正式赔礼道歉,并赔偿其医药费和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西门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陈某阻碍执法的情形,我们决定对其未牵狗绳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罚款100元。为了居民出行安全,执法人员对陈某所养宠物犬予以暂扣,待陈某办完相关手续后归还。”据悉,这是我市实施《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以来,首例因抗拒执法而出现的顶格处罚案例。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