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蒋杰
今天,宁波市检察院发布消息,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一级资深经理(副厅级)庄立峰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市检察院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庄立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庄立峰利用担任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资深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庄立峰简历:
庄立峰,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浙江宁波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博士。
1992年7月至2021年7月
天津市医药公司员工;宁波吉坡贸易有限公司员工;共青团鄞县县委副书记;鄞县体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鄞县外经贸委(外贸局)党委委员、副主任(副局长)、对外招商中心主任;宁波市鄞州区外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对外招商中心主任;鄞州区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务工作组组长;鄞州区东吴镇党委书记;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副厅级);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资深经理(副厅级);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资深经理(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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