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今天就办事窗口搬迁事宜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暖心的服务,根据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将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窗口新址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气象路58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环城西路与气象路交叉口,原农工商地块)3楼。
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菖蒲路92号集士港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明东路258号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1楼。
二、搬迁事宜
1、原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海光大厦298号,1楼)将于11月27-11月30日搬迁至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址(气象路58号)。
2、原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菖蒲路2号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集士港分局一楼大厅)将于12月11日-12月12日搬迁至集士港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址(菖蒲路92号)。
3、原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四明东路250号)将于12月18日—19日搬迁至鄞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新址(四明东路258号)。
4、窗口搬迁期间暂停办理业务。
12月1日,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12月13日,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
12月20日,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开放对外服务,办公时间为工作日8:30-16:00。
搬迁期间若有办事需求,请您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宁波办事”自助终端机等“不见面”方式办理。
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暂停办理业务期间,您可以在电话咨询(87236217)后到集士港、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或邻近区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三、“不见面”办理途径
1、网上办。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或搜索您要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事项。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登录后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或搜索您要办理的事项。
3、自助办。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均设有“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提供不动产证明等高频事项办理,您可就近办理。
4、业务咨询。如需咨询,请拨打87236217(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8743716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88080165(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
四、搬迁后窗口业务办理范围
窗口搬迁完成后,自2021年12月13日起,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业务办理范围调整如下:
1、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江厦街道、月湖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西门街道、白云街道、段塘街道、望春街道、石碶街道,以及古林镇、高桥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通办全区各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2、集士港不动产登记窗口:具体办理集士港镇、横街镇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通办全区的国有成套住宅、非住宅登记业务。
3、鄞江不动产登记窗口:原业务办理范围保持不变,具体办理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并通办全区的国有成套住宅、非住宅登记业务。
编辑: 应波纠错:171964650@qq.com/13736009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