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今天,宁海县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修登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时任宁海县模具城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修登与班子成员商议,决定公司班子成员和会计因公事使用私家车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同年,班子成员及会计等4人的私家车油费、维修费共计56586元均经李修登签字后由公司支付。2021年8月,李修登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分别被追究相应责任,违纪款项亦予以退缴。
宁海县茶院乡茶院村原第一党支部书记王家彪等4人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违规开支问题。2018年,王家彪和时任茶院村第一党支部委员王其军、王家嘉等人商定,以虚报土地征收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方式,在垦造耕地项目中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82452元,其中7000元用于王家彪和时任茶院村下王自然村文书兼出纳储功达娱乐休闲消费,15080元用于购买香烟,5593元用于餐费开支。2021年11月,王家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其军、王家嘉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储功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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