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徐欣 通讯员尹莹棋
自常态化开展沿街店铺等“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三合一”场所规模、数量,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
前期,宁波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高新区梅墟街道的运金电动车商行将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有2名人员在内居住,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商行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受案调查。经调查、告知等程序,该商行违法事实存在、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
沿街店铺等“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并且该商行经营的电动车数量众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后期,监督执法人员对该商行违规住人情况进行核查时,发现其违法行为已改正。
下一步,宁波消防还将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不定期进行复查,严防“三合一”场所隐患“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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