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 董小芳
奉化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奉化区溪口镇三石村原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主任曹志军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违规接待问题。2014年11月,曹志军以虚列工程暂领工程款方式套取资金4万元,用于2015、2016、2017年春节购买土特产送礼。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曹志军多次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相关接待费用约3000元。曹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曹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奉化区大堰镇万一村原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主任毛德丰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问题。2017年5月至2020年11月,毛德丰将套取的村集体资金29000余元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毛德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7月,毛德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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