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周琼 通讯员赵良进
进了工厂,老板说,先签试用合同;春节假期打零工,没签协议,结果工资总额就怎么也说不清了......
春节过后,再次进入招聘求职旺季,招聘用工中有哪些“雷”需要提前避开?这几天,海曙区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正通过一系列途径,发布“避雷”警示,帮助务工人员在节后顺利返岗,满意复工。
海曙区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往年劳动者春节后求职找工作引发的纠纷案件,当地进行专门分析,从中找出各种就业陷阱和雷区,由劳动保障监察队员结合进村入企巡查走访时机,现场帮教广大务工人员学会分辨各种招聘信息的真假,躲避“陷阱”、合理维权,同时引导用人单位全面正确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用工。
2月8日,在古林某小型服装厂上班的安徽籍务工人员陈某听完监察员的现场宣讲,立即回厂告之老板之前签订的所谓“试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而避免了因这种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
提醒的同时还有监察,由当地专职监察员带队,协同各镇(乡)街道监察中队队员全面加强对责任区域职业中介机构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对规模以上企业重点检查用工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社会保险足额缴费情况,对规模以下企业重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备案登记、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并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行为。
2月9日上午,检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鄞江镇一家制造企业未按规定给年前新招录的1名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当即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据介绍,对于务工人员求职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当地还在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窗口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投诉,各镇(乡)街道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和网上反映平台保持畅通。2月7日,2名湖北籍农民工给监察投诉窗口打电话,说年前考虑疫情没有回家过年,在一家餐馆打零工,先前口头说好的工资,餐馆只兑现了三分之二,在监察员协调下,两人全额拿回工资。他们激动地说:“我们以后找工作一定会签书面协议,还要把这个经验告诉老乡们,让他们也学会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所得。”
针对当前网上求职以及劳动合同签定这两个方面务工人员容易“踩雷”的情况,海曙人社局特意提醒:
网上求职时,判断网上提供招聘信息的网站是否靠谱,要看它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符合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电信和互联网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要有许可证。
其次要看招聘信息是否真实合法,招聘信息过于简单、含糊其辞,就要当心。有些招聘机构打着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名目,要求求职者先交钱再求职甚至扣押身份证、毕业证等,都是不合法的。网络求职者在选择网络招聘服务机构时,可先查询该机构是否被评为国家级或省、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及时举报投诉或报案。
另外,劳动合同是维护用工者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相关条款。比如劳动报酬,一定要写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具体内容,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有效维护劳动者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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