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镇海的老冯碰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5年前就和卖家谈妥、且已经居住了5年的房子,竟然从来都不在卖家名下,更别提过户给自己了。今天,镇海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
2016年,老冯以每平方米6500元的价格,向老胡购买了一套安置房。由于当时老胡尚未取得房产证,不能马上办理过户,双方约定老冯先支付20万元并入住该房屋,等老胡取得房产证之日再支付剩余房款并办理过户。
不料,这一等就是五年多。老冯每次催促,老胡都是一再推脱。忍无可忍,老冯诉至镇海法院,请求判令老胡办理过户手续。
镇海法院骆驼法庭了解情况后得知,因为老胡和家人多次涉诉,该房屋先后被多个案件保全未解封,该房产一直还登记在建设单位名下,老胡五年来一直没有取得房产证,更谈不上过户给买家老冯了。
为真正解决双方问题,承办法官分别和原被告进行了谈话。经过沟通,最终老冯答应将原定的房屋总成交价增加5万元,尚未支付的房款共38万元如果足够覆盖老胡的所有执行案件,双方同意把剩余的房款付到法院执行账户。
经过清理,老胡一家在镇海法院一共有六件执行案件尚未结案,总执行款金额确定为23万余元。
一周后,老冯将23万余元支付至了法院的执行账户,六个执行案件了结。当天该拆迁房解封,双方一同去办理了房子的过户手续,将房屋登记到了老胡名下。
2022年1月4日,双方顺利办理第二次过户登记手续,老冯成功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了房产证上,并当场支付了老胡剩余的房款,该起民事纠纷也就此了结。
闹了多年的老胡和老冯,一起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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