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记者王岚 通讯员周瑾
虾蛄,因营养丰富、肉质鲜嫩,受到了广大市民青睐。鄞州市场监管局今天传来消息,春节期间,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虾蛄中重金属镉超标的案件,当事人被罚没3200元。
为了确保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春节以来,鄞州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以水产海鲜为主的食品安全整治。根据线索,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检验机构对某水产摊销售的虾蛄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镉(以Cd计)实测值为1.7mg/kg,而标准值应为≤0.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过调查,该水产摊主承认在购进上述批次虾蛄时未进行进货查验,也未向对方索要检测报告,并对于虾蛄中镉超标的事实不申请复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销售重金属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摊位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主要用于工业制造,但对人体的危害不小。镉的毒性较大,在人体内代谢较慢,能够长期在体内蓄积,长期大量摄入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肾和骨骼的损伤等危害。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鄞州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水产品、动物肝脏都是易蓄积镉的食品,消费者应通过合法商户购买,如发现相关不合格食品,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同时,食品生产经营者也应自觉把好进货关、检测关,如遇到检测不合格,应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海鲜,并加强进货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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