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发放。
中国宁波网记者徐卓蔚 通讯员张彩娜 潘国东
今天,镇海区举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发放仪式,对经联合审查的项目发放了全市首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标志着宁波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本次发放认定书的项目为宁波城投公司开发的镇海区ZH10-03-03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0.98公顷,计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27套,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计划于今年5月底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后主要解决产业园区工人的租住问题,充分体现了国企在民生保障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
镇海区ZH10-03-03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效果图。
此前,宁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合审查、项目认定等工作机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近期,宁波将陆续对首批纳入的2.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发放项目认定书。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项目认定书颁发为契机,强势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好、办扎实,致力于让每一个新市民、青年人都“住有所居”,助力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新闻多一点:
今年年初,宁波市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建计划、建设标准、区域布局、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以及支持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和审批做了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宁波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达到21.3万套(间),其中市六区建设筹集12万套(间)。房源主要面向该市工作地所属的区县(市)内符合条件的无房新市民、青年人。其中,产业园区、用人单位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或定向供应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青年人和从事公共服务行业人员。
据悉,宁波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40个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与其他相关城市比较,宁波市的《实施意见》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注重空间布局。以需求为导向,优化空间布局。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布局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促进“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
二是鼓励国企参与。鼓励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市、区国有企业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工作任务,由市、区国资监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范围,统筹兼顾对业绩指标的影响。
三是房源灵活使用。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常态化申请和配租,在优先满足保障对象的前提下,允许闲置半年(含)以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市场出租。
记者了解到,经前期调研排摸和规划研究,综合宁波市产业园区布局、外来人口分布、职住平衡关系、交通便捷程度、公共服务设施、存量盘活潜力等专项分析,市住建局已拟定《宁波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空间布局引导图集》,将作为《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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