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做好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时起,平湖市全市启动 I 级应急响应。
二、全市范围内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
三、在全市区域内采取严格交通运输管制措施;
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所有村(社区)禁止非居住人员进入,限制居住人员进出,落实“健康码+体温测量”管理措施。
五、交通检疫:实施全市范围的交通检疫。
平湖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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