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视频,交警还原事故时也不幸“中招”。黄盛剑 剪辑
中国宁波网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黄盛剑
今天,甬城迎来了大雨天。对于余姚的小傅同学来说,这种天气出门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更不用说碰到糟心事了:她在上学路上被一辆快速驶过的轿车溅了一身水,瞬间来了个“透心凉”。
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是要忍气吞声,自认倒霉吗?余姚交警很快就给出了答案:2020年时他们就开出了全市首张与此有关的罚单,所以这次同样不能就这么算了。目前交警已找到“肇事”驾驶员,并给予了处罚。
“一个城市的文明,往往在不经意间体现!所以,一定要严罚,不能放任这种不文明行为发生。”余姚交警相关负责人说,这次他们也要为报警的学生点赞,就应该与不文明行为较真。
公共视频记录了当时的一幕。本文图片由余姚交警提供
“你好!110嘛,今天早上我下车的时候,被一辆汽车溅了一身的水,衣服全湿了……”今天(3月25日)早上7点多,在余姚市新西门南路,小傅同学坐着妈妈的电瓶车赶往学校,并在学校门口附近下车。就在这时,一辆黑色私家车快速经过积水路段。车辆飞驰而过,溅起的水花将她淋了个“透心凉”。
小傅同学只能湿着去上学。
看到轿车自顾自地离去了,小傅同学和她妈妈都气坏了,追了很远,总算看清了轿车的号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我在学校里学过,而且这种事是不能纵容的。”于是,小傅同学和她妈妈一起报了警。
之后,她忍着“冻”赶去上学,而她妈妈立即回家去拿换洗衣服。等她回来时,交警已在现场努力还原事发经过了。
交警在还原事故现场时也被溅了一身水。
“我在用手机进行拍摄时,也被水溅了一身。可能当时司机是无意的,或者说水溅到行人身上时,他没有发现,所以没有及时停下来。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处警的交警告诉记者,后来他们通过公共视频找到了当时的那辆机动车,驾驶员是一名女子。
据她说,她当时也是送孩子去上学。因为时间有点紧,就开得有点快,也没有注意到路边的水坑,更没有注意到溅湿了小傅同学。她当即承认了错误并请求交警向小傅同学转达她的歉意。她还说:“我会吸取这次教训的,今后开车经过转弯路段或积水路段时,一定会放慢车速仔细观察四周……”
除了道歉以外,今天下午交警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在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条款,对她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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