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线下祭扫活动。所有公墓及相应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除2020年1月1日之后去世入葬的新墓清明节祭扫外),即日起暂停市民群众线下祭扫活动。暂停清明扫墓公交专线。
二、新墓祭扫实行网上预约。新墓祭扫预约通过宁波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点击“清明节祭扫预约”。4月3日至5日原来已经预约成功的新墓预约祭扫数据保留,无需再次预约。
三、倡导网络祭扫新风尚。倡导市民开展网上祭祀、居家追思、代为祭扫等绿色祭扫方式。可通过宁波民政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点击“网上免费祭祀”,进行网络免费祭扫。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心有思念,也可遥祭。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
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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