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船未来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现场公告。记者 施文/摄。
公告显示,房屋征收范围沿甬港南路分为东西两个地块:
西侧地块四至范围为:
东至甬港南路,南至后塘河,西至彩虹南路,北至百丈东路,
其中保留嘉汇国贸、东城百汇、荷花家园、荷花变、甬港豪庭等建筑;
东侧地块四至范围为:
东至后塘河、南至百丈南路、西至甬港南路、北至百丈东路,
其中保留甬港花园、甬港菜场、鄞州区江东幼儿园和百丈南路15号。
具体以房屋征收范围公告为准。
此次拟征收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总户数4835户,总建筑面积约3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户数4566户,建筑面积约26.7万平方米;非住宅户数269户,建筑面积约8.5万平方米。
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公告现场。记者 施文/摄。
根据公告,本项目签约期限为90日,在签约期限内所有被征收人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60日,非住宅搬迁期限为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签约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20日。
具体签约、搬迁期限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记者 施文 通讯员 颜丽英 倪馨怡
编辑: 蔡嘉妮纠错:171964650@qq.com